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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外國人讀用漢語拼音拼寫的英文名,有五個問題。

這需要法律保護,其實我們生活中都會經歷,何況是外國人。即使是我們自己的中文名,在法律上也必須以身份證上的名字為準。比如有人給妳匯款,收款人的名字壹定是妳身份證上的名字,否則什麽證據證明收款人就是妳,所以為了避免這樣的麻煩,通常在簽合同、簽協議的時候都要依法確定身份碼,其他的都無效。這是用法律的形式證明名字是妳的,否則隨便改名字,之前的任何約定都不受保護。

況且中國名字也沒有辦法在國際上出現。國際社會也以法律說話。法律超越情感,作為國際人際協調的準則。雖然外國人不壹定能正確讀出壹個中國人名字的原音,但是這個名字的拼寫確實是合法有效的,這就意味著有了法律保障。可以找到相關證據證明這壹串字母就是當事人。

其實不僅是中國,非拉丁字母國家和地區基本上都有自己的拼音體系,以保證自己的名字拼寫成英文字母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在漢字的根區尤為突出,因為漢字和英語是完全不相關的系統,產生的時候沒有互相交流,無論如何都不能完全適應。但只是以法律的形式做壹個協調。

每個漢字發源的國家都有自己的語音系統,都是根據自己地區漢字的方言發音拼成英文字母組合。語音規則的穩定性得到行政法的保障,從而保護了本民族人民對姓名拼寫的解釋權。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大陸,唯壹合法的拼寫是漢語拼音。這是國際默認拼音系統。以保證名字拼成字母後仍有法律解釋依據。毫無疑問。

建國前中國曾經有過拼音體系,但是因為建國前中國局勢動蕩,基本上沒有壹個很權威的詞根。包括所謂的“韋托碼拼音”等拼音體系。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為了實現全國文化運行的統壹。重新界定普通話概念和地位。即識別中國各地的方言。以“普通話”的概念作為國家語音的標準。所以官方的標準是普通話,不同方言之間常用的發音是普通話。其次是普通話的語音系統,也就是漢語拼音。漢語拼音是表示普通話發音的語音系統,結構穩定。後來,它被用作宣傳的拼寫規則。

對於在中國大陸註冊的人來說,漢語拼音壹直是唯壹合法的拼寫方式。這是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的。也就是說,國家可以做證人,證明妳法定姓名的漢語拼音拼寫是妳。國際上對妳的權益沒有異議。

漢語拼音的推出,本質上是先服務漢語,再用於對外交流。這是沒有辦法的。國家必須保障海外公民的權利和利益。對公民在外面的行為負責。國家與外部世界的合作也確認了對公民姓名的承認。不能說每個公民想怎麽叫就怎麽叫,個人行為必須得到保障。在國外填名字也是壹樣。駐外辦事處也需要妳名字的合法性,他們會和妳當地的部門溝通,確保妳名字的字母組合和妳對應。從而承認妳的合法地位。很難考慮讓外國人正確閱讀的問題。能不能正確解讀是他的事,有沒有法律效力是他自己的事。這就跟我們國家身份證上的名字壹樣。某人的名字中有壹個生僻字。很多人看不懂,也不知道。我們無能為力。這是別人的法名,法務部擔保。

目前,除了中國大陸的漢語拼音系統意外,其他有漢字的地區都有自己的拼音系統,如中國、香港、臺灣省、朝鮮、韓國、日本等。,而且每壹個都有自己受法律保護的音標結構,以證明本地區註冊人姓名的合法性。但是各地的拼音體系並不能完全符合英語發音習慣。所以他們不能完全融入英語。

比如“ong”在中國大陸的發音如果用純英語傳統發音更接近於aong,而在臺灣省和香港用拼音表示,但在傳統英語中會讀作“ang”。在韓語拼音中,用“eo”來表示與漢語“e”相似的音,但在傳統英語中,“eo”絕對是壹個很大的偏差。所以東西方語言不可能完全融合。只能互相遷就,優先法律保護。

外國人看不懂也沒辦法。這是法律上的權威,只有在生活中才能教會他們正確解讀。但是不管準確不準確,這個拼寫是合法的,不準確是他的問題。我們學習英語,但他們不學習漢語。那是他們的事。

名字是交流的代碼,國際上的名字都是用自己原來的母語發音來表達的。就像人的名字壹樣,都是用發音來描述的。姓“李”不是說妳輸入英語就變成了“梅”,而是把姓“王”翻譯成英語就變成了“王”。英語世界的名字是壹樣的。“布什”在中國被翻譯成“布什”,而不是“布什”。

以下是壹些外部拼音表達,供大家參考。

香港名字的拼寫有很強的粵語特色。西洋菜街寫作西洋菜街

臺灣省的拼音不同於魏拓馬的拼音,而是所謂的國語通用拼音。考雄,寫為考雄。

朝鮮的獨立拼音是從韓語發音開始的,平壤的韓語拼音是平壤寫的。

韓國的拼音體系也是來源於韓語發音,單字母搭配受西方影響更大。仁川仁川

日語拼音,以日語發音為準:東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