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書是漢字的壹種字體,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不論年代,凡是潦草的字,都視為草書。狹義,即作為壹種特定的字體,形成於漢代,是在隸書的基礎上,為了書寫簡單而演變而來的。
大約出自東晉,為了和當時的新草書相區別。漢朝的草書叫曹彰。新草書相對叫今日草,分為大草(也叫狂草)和小草,狂亂中感覺很美。正如李誌敏所言:“近池,慮理,從物,得心,悟象,進而入草書之妙處。”
因為草書過於簡單,容易相互混淆,所以無法取代隸書成為主要字體,就像隸書取代篆書壹樣。
自草書的起草方法已基本成型,既定的草書既規範又靈活。其基本內容包括以下三個方面:壹、草書是壹種筆畫省略、結構簡單的文字。
二、草書以點畫為基本符號,代替偏旁部首和文字的某壹部分,是最具象征性的壹種風格。第三,草書的筆畫相互聯系,相互呼應,便於快速書寫,表達書寫者的感情。
的筆畫變化是有規律可循的,如松江版三國吳的急章。今草不拘壹格,流暢自如,代表作品有王羲之的《初月》和晉代的《得時》。
狂草出現在唐代,以張旭、懷素為代表,其筆法狂放不羈,成為完全脫離實用的藝術創作。從那以後,草書只不過是書法家模仿曹彰、曹錦和狂草的作品。《野草》的代表作品,如唐代張旭的《腹痛》、懷素的《自傳體帖》等,都是現存的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