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情況表明,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國家”壹詞的兩種用法都指“三個部分”之壹,要麽是政權,要麽是地區。它們是在壹種古老用法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並且是在經過長時間的檢查後確定的。字典記錄了社會對他們的認可,因為他們符合社會的需求。胡雯認為,使用“國家”壹詞應該同時指“三個部分”,否則就是用詞不當。這種觀點表明,作者沒有搞清楚“國家”壹詞在古代漢語和現代漢語中的實際用法。
俄語單詞“гос”與中文“國家”壹詞的用法完全相同。《俄漢詞典》解釋了“гос”這個詞。如下:1。狀態(指狀態機);2.國家(指地區)。至於政治權力,它在俄語中有另壹個特殊的詞,那就是власть.可以看出俄語單詞“гос。”在概念上與中文“國家”壹詞完全壹致,將其翻譯為中文“國家”是合適的。
嚴格來說,中國古代歷史上並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民族、國家”概念。因為“國家”在中國的傳統意義與現代意義截然不同。現代意義上的“國家”往往是由人民的意誌決定的,人民對國家的操縱是通過國家精英實現的。這樣,國家精英的任何政治運動都必須符合普通大眾的意願。普通民眾成為民族國家的社會基礎,他們為國家精英提供了充足的社會資源。在中國古代思想文化中,“國”是世界、民族、家族的總稱。君主和國家沒有區別,“家天下”被視為壹種正常的國家制度。因此,中國古代的國家學說大多談的是治國之道,君權神授是毋庸置疑的,國家的合法性也來自於不可知的天意。由於缺乏完整的“民族”和“國家”概念,中國古代不可能有真正的民族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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