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六十壹條* * *法律根據內容的需要可以分為編、章、節、條、款、項、目。部分、章、節、條的序號依次用中文數字表示,段落不編號,項目序號用帶括號的中文數字表示,目的序號依次用阿拉伯數字表示。法律標題應當註明制定機關和通過日期。修改後的法律應當依次明確修改機關和修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