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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
它擁有司法權、行政權和立法權,但實際上法老通常委托其龐大的官僚政府行使司法權。
威塞爾,二/又稱首相:
上埃及的宰相管理著從底比斯到南部邊境的土地;下埃及的首相掌管底比斯以北的中埃及和下埃及。
兩位首相根據國王的旨意報告和管理各自的情況,並起草和罷免法官、官員和僧侶的命令;收稅。並作為最高法官主持會議和高等法院。其職能還包括在法律文件上蓋章、保管法律和行政文件、接待外交使節和接受貢品,並對法庭運作和阿蒙神廟具有壹定的約束力。
同時,宰相還有壹項來自古代王國的工作,即負責領導建築業,征集軍隊和調查國家資源,為朝廷的防禦做出安排,並防止社會動蕩。
從第十八王朝開始,每個朝代的政府行政發展都與古代王國不同。雙船制度主要是為了協助法老管理國家的不同地區。壹艘船住在孟菲斯,另壹艘船管理底比斯並執行法老的命令。每艘船都有個人管轄權,並負責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