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書法字典 - 廣告法的數字化要求

廣告法的數字化要求

需要真實可信。

廣告中提供的數字必須是真實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10月27日NPC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2065年4月24日NPC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2號,自2065年4月24日起施行。第六條第二款:縣級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廣告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廣告管理的有關工作。法規《廣告語言文字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84號,1998,15年10月5日發布)和33件《經濟合同示範文本管理辦法》,1998年2月3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修訂。第七條廣告中數字、標點符號的使用和計量單位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第十五條違反本規定其他條款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處以最高654.38+0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