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戶貸款是指農村信用社向服務區內符合條件的農戶發放的用於生產經營和消費的各類人民幣貸款。農戶貸款的類型主要包括農戶種植貸款、農戶種植貸款和農戶其他行業貸款。貸款對象是總承包商和專業住戶。銀行對農戶貸款的管理應適應家庭經濟分散經營的特點。在貸款的用途、數量、期限和條件等方面,銀行應因地制宜,靈活把握,盡可能滿足個體農業經營的流動性需求。
2.貸款條件是指借款人或個人向銀行借款應具備的條件。目前中資銀行的貸款條件如下:經主管部門批準設立,持有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企業實施國家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產品應取得生產許可證,即貸款對象合法;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具有資金使用、生產和經營自主權,即貸款對象已取得法人資格,且經濟責任明確;具有壹定的自有流動資金並建立流動資金補充制度,即貸款對象應具有正常經營和承擔風險的能力;在銀行開戶並按時向銀行提交財務會計報表和統計資料,即貸款對象由銀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