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規定了個體工商戶的經營範圍:個體工商戶可以在國家法律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築業、運輸業、商業、餐飲業、服務業修理等行業。
個體工商戶申請工商登記時應提交的文件和證件: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登記申請書(填寫個體工商戶申請登記表);
(2)員工證明(戶籍證明,包括戶口本和身份證,以及退休證明等。)必須提交在本市經營的人員。
各類失業人員的相關證明;外省市人員須提交身份證、北京市暫住證、勞動就業證、
在京經營證明及初中以上學歷證明;育齡婦女還必須提交計劃生育證明;
(3)營業場所證明;
(四)個人合夥的合夥協議;
(5)家族企業家庭成員關系證明;
(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7)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的相關專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