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可以轉讓,但著作權轉讓的期限取決於雙方的具體約定,但著作權,即版權本身有壹個保護期限,即作者壹生和死後50年,截止於作者死後第50年的65438+2月31;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日期為最後壹個死亡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
著作權,著作權人將著作權中的財產權轉讓給他人享有。著作權轉讓的方式包括繼承、贈與和有償轉讓。版權的有償轉讓是版權交易的基本內容,在中國也被稱為“出售版權”。著作權轉讓可以是著作權中部分產權的轉讓,也可以是著作權中全部產權的轉讓;可以在版權保護期的壹定期限內轉讓,也可以在整個版權保護期內轉讓。在整個版權保護期內,所有的版權都是有償轉讓的,這在中國也被稱為“版權全部出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開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並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影印、拓印、錄音、錄像、復制或者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壹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的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臨時許可他人使用電影作品、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和計算機軟件的權利,但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對象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展示美術作品和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並以各種方式公開播放該作品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公開復制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美術、攝影、電影和作品的權利;
(十壹)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播放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或者轉播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作品,以及通過揚聲器或者其他類似的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能夠在其選擇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電影的權利,即通過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並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壹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壹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將作品或者作品片段匯編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按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轉讓本條第壹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全部或者部分,並按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衍生問題:
什麽是版權專用權?
排他性使用是指權利人只允許壹個主體以某種方式使用其作品,在合同期限內既不能另行授權也不能由權利人自己使用。
《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使用他人作品應當與著作權人訂立許可使用合同,但是本法沒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