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是指行政處罰主體對違反行政法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給予嚴重警告的行政處罰。從本質上講,警告屬於壹種懲罰。申斥處分是壹種影響加害人名譽的處分,是行政機關對行政加害人提出的譴責和警告,使其提高警惕。懲戒的適用主要適用於情節輕微尚未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違法行為,可以適用於公民個人、法人和組織。
原則上,警告可以適用於任何違法行為,我國立法中的大多數行政法律規範都規定了警告的處罰形式。但是,行政處罰必然是懲罰性的。如果壹些嚴重的違法行為,如主觀惡性,或造成嚴重後果,僅給予警告很難懲罰違法者。
警告示例:
1,飯桌上,我媽旁敲側擊地警告我弟不要做壞事。
2.足球場上,個別運動員舉止粗魯,被裁判警告。
醫生反復警告他必須迅速減肥,否則他會生病的。
我必須警告妳我已經受夠了。
5.找出說這話的人或這種懷疑的來源,並在他們的丈夫和妻子面前澄清。如果妻子再來找妳,警告他們報警,因為把他們的家庭事務拖進妳的生活太不對了。
6.他因違反紀律受到警告。
7.電子監控器發出信號警告我們需要立即修理設備。
8.良藥苦口,即使是最需要警告的人也總是最不喜歡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