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翻譯資格(等級)考試者,頒發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部統壹印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翻譯資格(等級)證書》。
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是聘任翻譯專業技術職務的必備條件之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人力資源部有關規定,翻譯專業資格(等級)考試已正式納入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考試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後,將不再進行相應語種和級別的翻譯專業技術職務評審。
本次考試是面向全社會的職業資格考試。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壹定外語水平的人員,不分年齡、學歷、資歷和身份,均可報名參加相應語種的二級、三級考試。
允許在中國工作的外國人和來自香港、澳門和臺灣省的專業人士也可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