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復雜文體寫作
繁體字是指筆畫較多的漢字被簡化字(也稱簡化字)代替。那些沒有被簡化的詞叫做繼承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以法律形式確定了普通話和規範漢字(包括簡化字和傳承字)作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地位,同時將方言、繁體字和異體字作為文化遺產加以保護,允許它們在壹定領域和特定地區長期存在。不在漢字文化圈的歐美國家,叫繁體字,簡體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