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女道:“這是妳們省第壹冠的十二女書,所以是官書,(副,副)出櫃是第二。”第五次列出了林黛玉、薛寶釵、賈元春、賈探春、史湘雲、妙玉、賈迎春、賈惜春、王熙鳳、巧姐、李紈和。
陰屬的數量不限於十二個。曹雪芹選擇其中的十二首還有壹個原因。他曾經向寶釵和湘雲解釋說,他們晚上種菊花。寶釵提議種十朵菊花,湘雲卻說:“十朵不夠,加起來就是十二朵了。”“全”字是理解書中十二的關鍵,這也是作者寫《金陵十二釵》的原因。
在創作經典名著《金陵十二釵》時,作者還和諧地創造了“千紅洞天”茶和“萬艷同杯”酒,意為“千紅萬淚”和“萬艷同悲”。
金陵十二釵的評選標準有三個:壹是“他家”,而且都是賈寶玉家的女兒;二是“擇良人”,即賦有智慧、善惡的上中下階層的才女;三個字是“不吉利”。正、副、副的分配標準是:主簿為小姐姑娘和奶奶;
而子卷是女孩;輔導書介於兩者之間,是妾類還是類妾類。按照這壹標準,才貌雙全的貴族女子如鮑芹、文立、李奇,賈家之外的女子如二丫頭,惡女如、善姐兒等都不能入選《金陵十二釵》之列。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金陵十二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