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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的含義

郡的含義:古代行政區劃小於郡,秦漢以後郡大於縣;也指郡姓。

郡縣最早出現在春秋時期。中國在秦以前比郡小,秦以後比郡大:郡。韓加四十六郡二十壹國,每郡三。隋朝廢除郡縣制,郡縣直接隸屬於國家。唐代的陶、周、郡,武則天改州為郡時,反過來了。明清稱府。

組詞:

1,郡屬:郡衛成員。

2.縣:縣政府。

3、郡:郡部的辦公室,也指郡衛。

4.郡印:郡太守的印章。

5.縣長:縣長助理,縣長副手。

郡句。

1.現在武夷山文廟裏還保存著壹塊宋太宗贈給各縣的《施婕銘》。

2.昨天我軍大敗當陽,孫權借我荊州,其實是想借我之力牽制曹操;現在我取得了益州、交州之地,涼州可以指向孫,我也應該分荊州郡和孫吳,鞏固聯盟。

3.當地縣令接到秦始皇重修瑯琊臺的命令後,就開始招募勞力,日夜趕工。百姓苦不堪言,招致民怨。

4.自秦統壹六國,全面實行郡縣制以來,郡縣制成為後世中央政府統治地方的壹種方式。

五月戊寅二月,每年聖旨反復征收,西北有事,百姓勞苦,使郡縣考慮貧富三級,富租稅照常,中租兩年,窮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