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書法字典 - 現在普通話是國家標準語言。好像普通話是解放後決定的吧?過去的通用語言是什麽?

現在普通話是國家標準語言。好像普通話是解放後決定的吧?過去的通用語言是什麽?

中國標準語言有著悠久的歷史(見),有著優雅和概括等概念,但現代中國標準語言繼承自始於北宋並在元明時期註定的“普通話”系統。

“官話”是明清以來以北京話為代表的北方方言。清政府規定“舉人、練習生、貢監、及少年,不諳國語者不得送考”。

1909年(宣彤元年),清政府成立了“國語編輯委員會”,正式將國語命名為國語。這是中國標準語史上第壹次被正式命名。

1910將普通話命名為“普通話”的倡議者、高級顧問委員會委員蔣謙在《關於組織普通話教育若幹年的詢問》中再次提出了“將普通話與諧音字結合起來,以達到統壹的效果”的主張。1911年教育部召開“中央教育工作會議”,通過了《統壹普通話辦法》。自清末以來,制定普通話的運動主要確定了標準語音和國家音標(第壹種類型)的制定。在標準發音的制定上,是以北方官話(北京音)為基礎的。

盡管普通話已成為明清時期官僚和知識分子的通用語,但它並沒有被中國的統治政權推廣開來,也不為大多數中國用戶所熟悉,甚至沒有合法的稱謂。

中華民國成立後,中華民國教育部於1913年2月在北京召開了“語音統壹會議”,批準了6500多個漢字“以北京音為主,兼顧南北”的“國音”,並決定整合各地方言產生標準的“國音”,即“舊國音”。其特點如下:聲母和韻母與北京語音95%左右相同;保持基調。會議還通過了“音標”。

1916年,北京教育界組織了“普通話研究會”。

1965438+2009年4月21日,北洋政府教育部成立統壹國語籌備會,並於9月1919日編輯出版《國音詞典》。

五四運動期間,發生了白話文運動。

1920年,教育部正式下令,從那壹年起,小學“語文”改為“普通話”,並教授白話文、“漢語發音”和“拼音字母”。

由於《國音詞典》的語音標準與北京語音標準的矛盾,1920年爆發了“京華之爭”。南京師範大學英語系主任張世義在《1920》中發表了《國語統壹》壹文,主張從根本上改革音標和國音,不承認國音,主張以北京音為國音標準。全國教育聯合會和江蘇省教師聯合會附屬小學先後作出決議,將北京語音作為標準語音,並開始在學校推廣。

1923普通話統壹籌備委員會第五次代表大會決定兩者兼采,在標準國語聲調中使用北京音系,稱為“國語北京調”。

在1924-1926期間,“國家語音詞典委員會”對“舊國音”進行了修訂,將漢字的發音改為“以北京的普通發音為基礎”,即“新國音”。

1928國民政府改為“國語統壹籌備委員會”。5月,1932教育部正式公布並出版了《國語通用詞匯》,為建立普通話標準提供了範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為表示對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尊重,避免“普通話”這壹名稱可能引起的誤解,先後於6月召開的“國家文字改革會議”和“現代漢語規範化學術會議”決定將規範的現代漢語命名為“普通話”,並確定了普通話的定義和標準。其中,“普通”壹詞的含義是“普遍”和“* * *”。在1955年召開的“全國漢字改革會議”上,張奚若說:“中國人長期使用同壹種語言,現在稱為普通話,需要進壹步規範和確定標準。這種實際上已經逐漸形成的漢族* * *諧音是什麽?這就是以北方話為基本方言,以北京音為標準音的普通話。為了簡單起見,這種國家語言也可以稱為普通話。”在1955之後,使用了“普通話”壹詞,而不是“普通話”。

(20世紀30年代,瞿秋白在《鬼門關外的戰爭》壹文中提出:“文學革命的任務絕不限於創造壹些新的詩歌小說和戲劇,而應該為中國建立壹種現代的國語口音。”“現代普通話的新漢語言應在中國各地習慣使用,具有現代“人話”,多音節和結尾……”1956年,國務院成立了“中央推廣普通話工作委員會”,發布了《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

10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1、1 10月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將普通話和規範漢字確立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並規定“國家推廣普通話,推廣規範漢字”。

普通話作為壹種現代民族語言,與中國元朝以前的民族語言(普通話)相比有很大不同。中原雅音是壹種古老的民族語言,融入了大量北方少數民族語言。普通話所不具備的許多中原風雅特征在各種漢語方言中得以保留。

1955年召開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和“現代漢語規範化學術會議”通過了普通話的定義,即現代漢語的標準語,以北京語音為標準語音,以北方方言為基本方言,以典型的現代白話文為語法規範。

“以北京音為標準音”指的是北京的語音系統,即北京話的語音系統,並不意味著北京話就是普通話的標準音。事實上,兩者之間有相當大的差異。

“以北方方言為基礎的方言”是指方言區劃意義上的“北方”,包括我國的東北-華北地區、西北地區、西南地區和江淮地區。因為北方方言的人口約占漢族總人口的四分之三,雖然內部有“次方言”,但詞匯系統的差異相對較小,因此適合作為普通話詞匯的基礎。

之所以說“典型的現代白話文作品是以法律規範為基礎的”,是因為“白話文”與人們的日常口語基本壹致,但語法更加規範,因此如果以書面形式存在,將更有利於人們的學習和掌握。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