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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的系統組成及工作原理

礦井監控系統壹般由傳感器、執行器、變電站、電源箱(或電控箱)、主站(或傳輸接口)、主機(包括監視器)、系統軟件、服務器、打印機、大屏幕、UPS電源、遠程終端、網絡接口電纜和接線盒組成。

1)傳感器將測量的物理量轉換為電信號,並具有顯示和聲光報警功能(有些傳感器沒有顯示或聲光報警功能);

2)執行器(包括聲光報警和顯示設備)將控制信號轉換為被控物理量;

3)子站接收來自傳感器的信號,並按照預先約定的復用方式遠距離傳輸給主站(或傳輸接口),同時接收來自主站(或傳輸接口)的復用信號。該分站還具有線性校正、超限判別、邏輯運算等簡單的數據處理能力。處理傳感器輸入的信號和主站(或傳輸接口)傳輸的信號,控制執行器的工作;

4)電源箱將交流電網電源轉換為系統所需的本質安全型DC電源,並配有蓄電池,可在電網斷電後維持正常供電不少於2小時;

5)傳輸接口遠距離接收分站發來的信號,並發送給主機處理;接收主機信號並將其發送到相應的分站(傳輸接口還具有控制分站的發送和接收、調制和解調多路復用信號、系統自檢等功能。);

6)主機壹般選用工業控制微機或普通微機,雙機或多機備份。上位機主要用於接收監控信號、校正、報警判別、數據統計、磁盤存儲、顯示、聲光報警、人機對話、輸出控制、控制打印輸出、聯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