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任的人行動自由。事實上,除了他的行為和他自己以外,沒有什麽可以支持他並減輕他的負擔,這就是自由的證據。負責任的行為發生在義務中,義務給他自由,給他完全的自由。與此同時,負責任的行動完全發生在相關領域,以無數的視角展開,每壹個具體的現象都出現在其中。
責任
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指法律規定的法律關系主體必須或不得實施某種行為的限制。對應權利。法律義務不同於基於道德、宗教教義或其他社會規範的義務。它們是根據國家制定的法律規範產生的,其執行得到國家強制力的保障。違反法律義務將承擔法律責任(見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法律義務和權利密不可分。沒有權利就沒有義務,沒有義務就沒有權利。在壹些法律關系中,法律關系中的每個參與者都可能同時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例如,在銷售合同中,買方有權擁有某些物品並有義務支付購買價款;賣方有義務將某些物品轉讓給買方,同時享有獲得付款的權利。還有壹些法律關系,某個主體享有權利,每個人承擔義務。例如,在所有權關系中,每個人都承擔不妨礙權利主體占有、使用或控制其擁有的財產的義務。在特定情況下,壹種行為既可以是壹種權利,也可以是壹種義務。例如,法律賦予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的職權。就其與公民的關系而言,是行使權利;就其與國家的關系而言,它也在履行自己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