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聲字由兩部分組成。壹指象形字,即象形文字,表示文字的意義範疇;壹個是指音標,也就是註音面,表示單詞的讀音。由形聲字和音標組成的字是形聲字。
擴展數據:
形聲字缺陷:
1,意思無法準確表達,有的甚至無法正確表達“類”的意思。
形聲字的形狀表示事物的類別,而不表示詞語的具體含義,具有較大的概括性。與水有關的詞用在“水”的旁邊,如“河”、“湖”、“海”,與心有關的詞用在“心”的旁邊,如“思”、“憶”、“樂”等。
可見,形聲字的形狀可以作為理解詞義的線索,特別是對於理解詞的本義或本義。但是,形狀旁邊的同壹個字,意思卻不壹樣。比如“陽”和“椅”是兩個不同的東西,有時它們的意思甚至相反,比如“遠”和“近”。
由於客觀事物的發展,人們觀念的改變,或者漢字中出現了大量的同音字借詞,有些漢字單從形狀上看不出其與客觀事物的聯系,如“橋”字,古代常以木為橋。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出現了大量的石橋、鋼筋混凝土橋等。已經出現了,如果還用“木”來塑造,“橋”的意思就不能正確表達了。再比如“奸”“假”等詞從屬於“女”,這是封建社會歧視女性的表現,現在很難理解。
2.壹般發音是無法用音方準確表達的,有些人甚至連壹個“近似”音都表達不出來。
形聲字的音標壹面表示單詞的讀音,但大多是近似音,不完全準確。有些音節和字的音、韻、調完全壹樣,如“健、忠”;有的聲母和韻母相同但聲調不同,如“贏、唱、放”,有的聲母相同但韻母不同,如“波、光、煤”。
有的元音相同但不同,如“草、紅、河”;有些音節根本不能表達聲音,比如“海、熊、發光”等。而且由於中文字體的反復變化,有些單詞的音節已經變得無法辨認。
據專家統計,在現代漢字中,形聲字的有效表音率僅為39%,足以說明形聲字的音標已經逐漸失去了表音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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