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理是切脖子,也就是把頭和軀幹分開。這種死刑不是為了使受害者的四肢被肢解,而是因為被截肢的部分非常重要,可能導致立即死亡。
縱觀各種死刑的多樣性和殘酷性,斬首刑壹直被視為壹種“簡單”的死刑。現代恐怖分子為了增加恐怖氣氛,經常以斬首的方式執行死刑,但新聞媒體經常將斬首稱為斬首,這實際上是對詞匯的誤用。
斬首又稱“斬首”、“斬首”或“要求斬首”。它是壹種死刑,即犯人的頭被砍下來處死。宋蘇軾《東坡論子虛子李》:“生則斬首,死則鞭笞。”明郎英《七種文稿·怪段子·言數萬億》:“唐李懷光造反,葬於淮村,斬馬燧。”?
明袁可立《打毛帥多勝奇謀》:“據報功德,前後三十余仗,斬首* * * 197。”東周歷史上的第壹次:“王玄聽說了這件事,很不高興。然後命令下達了:在城市內外,挨家挨戶詢問女嬰。
不管是生是死,有人得到了就送給他們,每人會享受300匹布和絲綢;如果有人沒有報告收養,鄰裏將帶頭,第壹個人將得到全額獎勵,全家將被斬首。方誌敏《獄中紀實》1:“逮捕、審判、監禁、槍決、斬首,總想消滅中國的壹切革命者。”
它是第壹個被斬首的。《戰國策·秦策三》:“兩國軍隊大破,流血斬首二十四萬。”【1】明朝軍隊為什麽要用“斬首記功”這種麻煩又血腥的方式來記錄軍功?
現代戰爭中的“斬首”概念是由英國軍事理論家富勒提出的。在第壹次世界大戰後期,他提出了以攻擊敵人的指揮系統為首要目標的“癱瘓攻擊”,也被稱為“斬首攻擊”。
“擒賊先擒王,打蛇打七寸”,形象地反映了這壹思想。美國的壹些信息戰專家認為,在信息戰中應該遵循“斬首”原則,尤其是當美國與發展中國家進行信息戰時。所謂“斬首”是指擊中“敵人的頭部,而不是身體。”
這壹原則要求:在戰爭中,首先攻擊敵人的國家指揮機關、聯合參謀部、戰區司令部和各級陸軍司令部;摧毀所有敵方信息媒體——電話、無線電頻譜、電報和其他傳輸手段;阻止敵人使用第三方的通信系統,包括通信衛星。
在戰爭中,作為壹個大系統,戰爭對手通常由五個環節組成:“指揮與領導環”,即指揮系統;“有機必需品環”,即電力等相關產業,以及彈藥、食品等;
“基礎設施環”,即交通路線等基礎設施;“個體群環”,即人口;“場力環”的意思是保護己方系統的內部聯系,攻擊敵方系統的聯系。
根據信息戰原理,在這五個環節中,最薄弱的環節是第壹個環節。其功能和構成決定了它是整個作戰體系中情報、技術和信息最密集的關鍵點,但也是作戰能力和自我防護最薄弱的部分,因此壹直是兵家追求的首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