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區分的基本標準是“文”和“白”。內容抽象或書面語強的詞壹般用“作”,成語都用“作”。
2.作為單音節動詞,大多數用“作”,少數用“作”,賓語內容也比較抽象。賓語是動名詞(如:報告、調查、舉例、處理、動員、貢獻),壹般也用“做”。
3、表身份、成就、行為等含義的“作為”,用“作為”。
4.遇到不確定的詞時,最好寫“做”而不是“做”,但有必要統壹各部分(壹篇文章或壹本書)。
“作”和“作”都有“從事”、“制作”和“表演”的意思。
做是壹種後造字法,最早出現在宋元時期,被說成“就算”、“耍花招”、“做作”。到了明代,“作”已經成為“左”的常用詞,並逐漸演變為“左”的同義詞。
傳統上,具體事物的制造壹般寫成“做”,如“做桌子、做衣服、做物品”,而書面語性強的抽象詞語,尤其是成語,壹般寫成“做”,如“放棄、無效、作怪、作亂、定價、作曲、戰鬥、假裝、認賊。”
擴展數據:
從語義內容看:“作”的動作性不強,意義抽象概括;“做”意味著強有力的行動和具體的意義。
前者,例如,犯罪,擔保,欺騙,作惡,作風建設,阻撓,定價,做鬼臉,制造數字,匆忙,行動,偽造,行動,作證,提供準確性(制造數字),炒作,合作,合作,操作和惡作劇。
後者分別是做飯、做菜、做鬼臉、做家務、做手勢和玩遊戲。
從語法特征來看:賓語是雙音節動詞,常用“作”。在這種情況下,賓語變成了名詞化的動名詞,“作”的動詞性質已經模糊;賓語是雙音節名詞,常用“做”表示做某事或某事。
前者包括:制作報告、測試、比較、補充、修改、處理、指示、調查、戰鬥、分析、貢獻、回應、介紹、解釋、決策、努力和判斷;
進行反思、解釋、調整、妥協、犧牲、修正、發言和磋商。其中“作”現在也在使用,但壹般是按照過去的慣例使用。
後者如:做工程、做作業、閱卷、做家務、做課題、做事、做生意、做物業、做項目、做學問和做生意。
至於常用的“使”字,用法基本與前者相同。壹般雙音節動詞,如“作出決定”和“作出努力”,也可說成“作出決定”和“作出努力”;在少數情況下,有雙音節名詞,如“做出成績”和“做出結論”。“使”和“使”可以通用,但使用“使”更符合書面語的特點和使用習慣。
此外,與後面帶“作”的詞語搭配時,壹般用“作”代替“作”。比如:做作、作業、動作、工作、構圖、小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