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將描述python類的相關概念。必須明確self只能用在python類的方法(也就是函數)中。
在我看來,python的類有三個相關的概念:屬性(變量)、方法(函數)和繼承。
1.屬性(即變量)
(1)如果變量是在類下定義的,而不是在類的方法下定義的,那麽它是類和類實例的屬性。
(2)如果變量是在類的方法下定義的,如果添加了self,那麽這個變量就是類實例的屬性,而不是類的屬性;如果沒有添加self,這個變量只是這個方法的局部變量,它既不是類的屬性,也不是類實例的屬性。
2.方法(即功能)
(1)如果在類中定義函數時添加了self,則該函數是類實例的方法,而不是類的方法。
(2)如果在類中定義函數時沒有添加self,那麽這個函數只是類的方法,而不是類實例的方法。
繼承
壹般來說,子類繼承父類,即子類繼承父類的屬性和方法,相當於將父類的屬性和方法的定義直接添加到子類中。這個時候以子類為主。
註:以上解釋是根據我個人的理解,用最直觀的語言總結出來的。如有錯誤,請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