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定義:住所:~人。分~。
住的地方;地址:搬家~。人們。所以~。
在(某個位置):~左。~首先。
當;任:~公。和~的專家壹起。
儲蓄;保存:~產品。奇貨可居~。
留下來;固定:無變化~。時間不是~。
用於部分店鋪(多為餐廳)的名稱:同和~。砂鍋~姓。
詳細解讀:那妳就可以知道了。——《易·系詞下》。
仁慈的人住在那裏。——《魯春秋·離俗》。
卒不住在趙。——《魯春秋·大禹》。
康熙字典
廣韻:安業。享受妳的住所。《王理誌》:全體居民,丈量土地控制城市,丈量土地給居民,城市的居民都要參與。另壹本書《順典:五宅三宅》。註:住三室壹廳是指周的衣服是衣、珍、範。再次坐下。陽貨,論語:活著,我的語言是女性。
積累再積累。《臯陶·休謨:搬家後是否有住所變更》壹書。註:華,易也。意味著交易有自己的產品。又《史記》:富商?谷百,廢居,居市。光緒的註解:廢棄的住所是儲藏的名字。有所廢,有所救,占便宜的時候說話。
別說了。《禮記·月令》:春令於季秋,師者不生。稀疏:永不停息。海鳥說它們住在房子裏。“魯豫”:他住在魯東門外。姓氏。韓,封宋成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