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普通詞典,“查”姓的讀音為“查”(zaa1)。Q=%ACd姓氏“任”讀作“音”(JAM 4);姓“範”讀作“FAAN 4”;姓“衛”讀作“圍4”;“衛”姓讀作“圍”(圍4);“秋”姓讀作“秋”(Kau 4);“華”姓讀作“華”(waa 6);“我是裴”讀作“貝月明”。{最好詢問對方如何更好地發音人名中使用的單詞,因為壹些廣府方言中有很多發音。壹定要確保對方喜歡別人對他的稱呼,妳告訴他的發音是尊重人。不要強迫他改名換姓。2)堅持所謂的“正確”發音有時可能真的是壹種障礙、不便和尷尬。粵語本身的演變是非常復雜的,大致包括六個時期中原南遷人引入的口語,再加上各地方言的摻雜。甚至字典中的註音也可能不包括每個單詞的所有正確發音和變形,甚至口語單詞也沒有被正確地包括在內(例如,單詞“丠“在壹些字典中找不到),而且壹些單詞的發音只是口頭流傳下來的。詞典所依據的押韻書也各不相同,常用的詞典都是根據不同的押韻書標準進行標註的。在沒有統壹的註音之前,人們用註音法來標記聲音,甚至標準也在不斷變化。沒有絕對的權威證明所謂的“肯定語氣”是對的但不是錯的;難怪壹些單詞壹直在引起關於發音的爭議。大多數人沒有音韻學的水平,那些仔細檢查的人簡直是無知。但是,有時壹些詞是常用的(如救援、時間、報紙等。),讓人覺得尷尬。有些人在聽到所謂的“正確發音”時會感到困惑,這阻礙了日常交流的效果。3)關於寫作和語言,表達情感重要還是咀嚼文字重要?我覺得有時候要看程度。如果有些人在英語口語中使用懶惰的發音,有些人未經驗證就亂塗亂畫或寫錯別字,我們也會欣然接受。如果我們只是得過且過,不加以改正,那對語言的要求和標準就有點太低了。如果有識之士能夠共同努力,規範語言並進行全面整理,並建設性地討論辨證中有爭議的部分。教育有時需要照本宣科,但是否應該將常用語音詞匯納入規範,而不是強行將其定義為錯誤並強行糾正,這值得深入討論。多討論,制定權威規範,也是漢語長期發展和推廣的務實做法。4)是否堅持所謂“正確”的粵語發音是對中華文化的尊重。我認為首先要界定的是所謂的“正確”是否被廣泛接受和無可爭議(例如,“rescue”壹直發音為“saving wun”,這是90%廣東人的常用發音;不知道為什麽壹定要念成“救命恩人”。這是疑問詞的壹個例子。為什麽專家們有時會爭論說他們只是隔空互罵而不是坐在壹起辨別是非?難道我們不能為了大原則而拋棄壹些小原則的爭議,共同努力嗎?如果能成立壹個具有代表性和權威性的專家組來審查什麽是對的,什麽是錯的,公眾應該更容易接受。那麽統壹規範的字和讀音以後就可以作為大眾的參考和依據,這對於中華文化的傳承也是壹件好事。如果沒有人做這樣的研究來查明事實,我們的老師就不知道用什麽依據來教下壹代,下壹代只會對單詞的發音越來越困惑,從長遠來看這真的是不可想象的(中國香港人現在的語言水平還不夠低嗎)。因此,我真的希望那些專家能夠放下偏見,開誠布公地壹起討論和研究,並努力為廣府方言和中華文化的未來做出貢獻。補充:回復提問者補充:妳的觀點也很深刻。有句話說得好,“富可敵國,人們想要什麽就有什麽。現實中的人們往往關註自己的尊嚴甚至自己的利益。小時候學的仁義道德,比如“犧牲小我,完成小我”,到了現實中的競爭環境都忘了,我有自己的興趣。我認為即使是三國時期的當代英雄劉備,也是壹個在局勢惡劣時信任他人,在局勢強大時自立的人。補充:吳國和蜀國雖然知道形勢不如魏國,唇亡齒寒,但他們不想聯手討伐曹魏。他們只想統治壹方,在危險的時候合作,在和平的時候互相攻擊。現在八年抗戰的敵人,如果沒有Xi事件,國內兩黨可能還會互相攻擊,互不相容,無法達成壹致。這些事件確實充分暴露了人性的缺點,在正義的時刻也有點尷尬。在漢語的發音和正字法中,即使知識淵博的人如此支離破碎,我們又能做什麽呢?
小時候學過的仁義道德,比如“犧牲小我,完成小我”,到了現實中的競爭環境就全忘了。最近,我意識到古書和信仰是無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