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寫更名申請;
2.去街道或者單位開證明。如果是學生,去學校開證明,證明是我們學校的學生就行了。
3.到戶籍所在地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寫更名申請表,需加蓋戶籍專用章,由段警和所長簽字;
4.在縣級戶籍部門簽字;
5.公證:16歲以上公民按規定更改姓名需公證;
6.在市公安局戶籍科簽字。如果妳是16歲以下,沒有這個步驟;
7.回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重新打印壹份新的戶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