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象形法
還有壹些象形文字不是直接用來表示具體的物體,而是用來表示與物體相關的概念。
象形造字是壹種描寫客觀實體的形狀來表達詞義的造字方法。用象形字的方法造字,壹般是有形的、形象化的名詞。如“日、月、水、山”等等。許慎對此的解釋是:“象形字,繪入其物,隨體,日月也”。其中“畫入其物”不是繪畫,而是創造書寫符號。
所以在用象形法創造漢字時,在描述客觀事物時,只勾勒其輪廓,註重字形的簡明性和典型性。象形文字的局限性在於它不能描述抽象的事物。象形字和象形文字是漢字發展史上的重要裏程碑。
2、指法律
指示是用象征符號或在圖形上加指示符號來表示意思的壹種造字方法。
參照這種構詞方法的漢字有:刃、上、下、壹、二、三、本、三十、寸、旦、血、甜、端、尺、元、嶽、顯、中。上面列出的這些漢字是指構詞方法的字。指的是字是壹種抽象的造字方法,即在沒有或者不方便用具體的形象來畫的時候,用壹個抽象的符號來表示。
大多數指示字是在象形文字的基礎上加減筆畫或符號。指示詞側重用抽象符號來提示,是表意文字的標誌;表意文字重在原物的形狀,以葫蘆畫為基礎。
3、知法犯法
同義詞是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詞按其意義組合起來表達新的意義的壹種造字方法。
與象形字和指示語相比,會意字具有明顯的優勢:首先,它可以表達許多抽象的意義;二是有很強的造字功能。
象形文字和能指是以它們自己的身體和靜態命名的,而認識是以它們的組合和動態來表示的。所以在語法上,象形字和能指多為名詞,而認識字多為動詞。簡單介紹壹下名詞,就是根據意義之間的關系,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立的字合成壹個詞,綜合表達這些構詞成分的合成意義。這種造字方法就叫會意。
4.音韻學方法
形聲字法是壹種由形聲字和音字組成的造字方法。因為形聲字是在象形、指稱、理解的基礎上產生的。
形聲字是在象形字、能指字和會意字的基礎上形成的。它們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符組成,由代表意義類別的字符和代表聲音類別的音標組成。形聲字是最具生產力的構詞法,占漢字的大多數。壹般用表意文字或能指作為符號,而音標可以作為象形字、能指、認識字。
形聲字以其半表音半表意的結構模式,滿足了記錄漢語的需要,是創造漢字最有成效的方式。現代楷書漢字90%以上是形聲字。
5.轉移註射法
過去有很多說法,比較流行的是壹種造字法,以適應方言的差異和語音的發展。古漢語中,同義詞或近義詞之間可以互相註釋。比如“考”就是“老”的意思,“老”就是“考”。表面上看只是詞語的替代,只能算是壹種用詞方法,其實不然。
漢字在特定的語境中有特定的含義。用意思相近的詞替換這個詞,在壹定程度上擴大了被替換詞的使用範圍,不自覺地給這個詞增加了新的意思。從這個角度來說,說這個詞是新造詞也不無道理。因此,轉註既有用詞的功能,又有造詞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