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和被愛,哪個更幸福?
贊成:愛比被愛更幸福(中山大學)
相反:被愛比被愛更幸福(新加坡國立大學)
★論點陳述★
做壹個肯定的陳述。
張軍:愛是人類最基本的情感,包括纏綿悱惻的愛,血濃於水的親情,彼此的友情,單純而濃縮的愛。什麽是幸福?幸福可以是生活環境改善帶來的愉悅,也可以是人的價值實現帶來的滿足,但相對而言,後者才是更本質、更深層的幸福。我們說愛比被愛更幸福,是因為愛比被愛更能產生和維持幸福。
首先,從愛與被愛產生的幸福感來看,壹方面,愛與幸福的關系更為密切,愛的幸福感是主體主動戀愛帶來的滿足感,是主動形成的。被愛的快樂是主體被他人或社會關心所帶來的愉悅。它是被愛情被動刺激的。如果刻意追求被愛,很容易導致虛榮和失落,這是幸福的反面。另壹方面,愛的幸福更豐富,被愛的幸福不是被愛的人能決定或把握的。在戀愛中,我們可以自主選擇戀愛對象和戀愛方式。我們愛我們的生活伴侶,愛我們的親人朋友,愛我們的鰥寡孤獨,愛我們的國家和民族,全方位的愛,讓我們感受到更廣泛更豐富的幸福。正如弗洛姆所說,給予比獲得帶來更多的快樂,不是因為給予是壹種犧牲,而是因為給予展現了善良的人性。其次,從愛與被愛維系幸福的角度來看,壹方面,持久的幸福只有通過人際關懷才能實現。如果壹個社會強調被愛更幸福,每個人都追求被愛,每個人都想著自己的幸福,那就容易引發社會沖突和矛盾。但如果提倡愛情更幸福,人人都懂得關愛他人和社會,將更有利於和諧社會秩序的建立,從而獲得更長久的幸福。
古人雲,仁者愛人。現代人也說幫助別人是快樂的基礎,就是這個意思。另壹方面,愛能讓我們感受到更深更本質的幸福,因為幸福的真諦是人的價值實現所帶來的滿足,而真愛是不以獲得和需求為前提的付出和付出,但恰恰是這種價值趨向讓幸福在奉獻中升華,從而獲得更高層次的幸福。
崇高的母愛、共同的愛和相互的友誼構成了幸福的源泉。像曼德拉、南丁格爾和賴德修女壹樣,這種無私的愛的奉獻使幸福永不落空。所以,朋友,當妳因為生命中第壹次被愛而感到幸福時,妳嘗到了幸福的滋味;但是當妳人生第壹次對愛情感到滿足的時候,妳就明白了幸福。
對方發表聲明。
吳添:謝謝董事長,您好!當我第壹次聽到愛與被愛的話題時,縈繞在我腦海中的總是我的父親。小時候冬天很冷。父親總是幫我暖床,我卻冷得發抖。睡著了愛推被子。晚上爸爸多次起床幫我蓋被子。這個習慣甚至壹直持續到我長大出國讀書。他經常從夢中驚醒,站在我空空的床前發呆。其實爸爸很普通,但是他濃濃的父愛真的讓我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其實我們每個人身邊都有不同的愛,那麽為什麽我們被愛的時候會更幸福呢?首先,作為普通人,愛情是有回報的。當我愛上壹個男生的時候,我期待他有壹天也會愛上我,好好照顧我,關心我。這種帶著期待的愛,如果夢想成真,自然是最好的,但如果不幸的是,這種期待沒有得到回報,那麽對於被愛的人來說,他還是會因為被欣賞、被關心、被支持而感到很幸福,而給予這份愛的人卻幻滅了。他怎麽能從破滅的希望中尋求更多的幸福呢?
其次,除了我們期待回報的愛,我們當然也有偉大的單戀,但這些人在付出偉大的愛時,寧願用自己的幸福來換取別人的幸福。比如,當賴德修女無私地照顧那些孤兒和流浪者時,她放棄了原本平靜的生活,來到了貧窮而動蕩的加爾各答,以至於她的腳因為長期過度勞累而變形。比如新加坡也有壹群陪讀媽媽。為了照顧孩子,他們寧願放棄家鄉優越的工作環境,去異鄉打工端盤子。有誰比那些犧牲了自己的幸福,被愛的人更幸福?最後,在今天的討論中,我們要比較兩種特殊情況。壹種是被愛的例外,就是被不愛的人愛著。這個時候,我們可能不會接受這份愛,但也會因為被欣賞被關心而感到深深的滿足。反過來說,當妳付出了愛,愛上了壹個不愛妳的人,在失落和失望的時候,怎麽會開心呢?談戀愛就很難自拔。即使被對方拋棄,也要無可救藥地繼續愛下去。這個時候,妳能說愛比被愛更幸福嗎?
綜上所述,被愛更幸福,無論是期待回報的愛還是不求回報的愛,無論是壹廂情願的愛還是兩情相悅的愛。真心希望有壹天世界充滿愛,讓我們每個人都能感受到被愛的幸福。
盤問
反對的壹方質疑積極的壹方。
陳國坤(正):讓我問對手壹個問題。當妳真的愛壹個人的時候,妳希望他過得比妳好嗎?
馬薇薇:我當然希望,但是如果他不愛我,就像其他三種說法所說的那樣,那我就不會把他關在我愛的籠子裏,讓他勇敢地去愛他愛的人。因為被愛不代表愛幸福,我願意讓妳飛到更幸福的地方,因為我很愛妳。
陳國坤:根據另壹位辯手的觀點,愛比被愛更幸福,但是他希望對方過得比妳好。是不是意味著妳永遠會比對方過得更好,因為愛比被愛更幸福,那麽妳的願望永遠不會實現,妳還幸福嗎?
馬薇薇:這是被愛的局限造成的,所以那首歌才說“只要妳過得比我好”。妳想過比我更好的生活,我不能就這麽把妳禁錮在我身邊。如果妳只是滿足於被我愛著,那麽總有壹天妳找到壹個妳真正愛的人,妳會更滿足,更幸福,所以我願意讓妳走。這就是愛情的偉大,這就是為什麽愛比被愛更幸福。
陳國坤:所以另壹個辯手回答,“只要妳過得比我好”,妳想告訴他妳愛我嗎?妳愛我。只要妳愛,愛比被愛更幸福,妳會更幸福嗎?
馬薇薇:愛不是自私的。我想讓妳愛壹個人,但可能不是我。
陳國坤:好吧,讓我問妳另壹個問題。今天,父母會很愛他們的孩子,他也會愛他們。可能很多小朋友都在悠閑的看電視。哪個更幸福?
馬薇薇:我認為父母在這個時候更快樂,如果孩子們想和他們的父母壹樣快樂,他們真的應該幫助我們的父母拍肩膀和洗碗。
陳國坤:好吧,另壹位辯手告訴我們,洗碗更快樂,那麽妳有沒有告訴妳媽媽,妳洗碗這麽快樂,為什麽痛苦地讓我壹個人在這裏看電視?是這樣嗎?
馬薇薇:問題是我們的母親洗碗的快樂來自於他們對我們的愛。如果我們真的愛我們的母親,我們也應該洗碗。妳不這麽認為嗎?
陳國坤:另壹位辯手認為,愛比被愛更幸福。如果妳想給妳的父母幸福,難道妳不告訴妳的父母,媽媽,多愛我壹點,妳越愛我,妳就越幸福。
作者:距離_美國2007-1-8 18:37回復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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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回復:◤論點41 ◥→→→愛和被愛哪個更幸福?
盤問對方
黃磊:壹個比較命題必須有壹個比較的標準。幸福的標準是什麽?
吳添:我覺得我們今天找不到壹個特別公平客觀的標準,因為幸福畢竟是人的主觀感受,但是我們可以通過自己的經歷和大家感同身受的感受來欣賞哪壹個更幸福,而且不僅僅要看壹個人愛和被愛的時候誰更幸福,還要看面對同樣的愛,愛的人幸福還是被愛的人幸福。
黃磊:可惜這個問題被無情地回避了。其實根據妳舉的兩個例子,壹個是父親蓋被子,壹個是讓孩子洗碗。是不是得到滿足感和更好的外在享受,也就是更幸福?
吳添:我覺得這確實更幸福,因為我在爸爸給我蓋被子的時候,享受到了爸爸愛的溫暖。為什麽我沒有父親幸福?
黃磊:人是不是因為外部條件優越而更幸福?按理說,公寓應該比平草屋幸福!山珍海味應該比簡餐更幸福吧!壹碗炸醬面比半碗炸醬面幸福嗎?
吳添:對方辯手問了很多問題,但我覺得重點是蓋被子的人是我爸爸。他不只是給我蓋被子。他蓋被子的時候,包含了父愛的全部深情。當我被他蓋著的時候,我感受到了他父愛的溫暖,這種溫暖不僅僅是壹種鴨絨被。
黃磊:其實按照這個邏輯推演,女人最幸福的事就是應該嫁給百萬富翁。她可能會被他包養,但是吃的喝的也有吃不完的。這樣更開心。這符合我們的常識嗎?
吳添:我沒說更快樂的時候是我拿到最多錢的時候?有壹個真正愛我的人,無私地愛我,完全希望我過得比他好,我就覺得更幸福。那時候我真的會是最幸福的。
黃磊:妳想過得比他好,能不能論證被愛更幸福?我被我媽愛著,我希望愛我的我媽更幸福。是不是很自然的證明媽媽愛我更幸福?
吳添:所以愛加上被愛是最幸福的,所以不可能用希望的論點來證明對方辯手的論點。
通過反駁相反的觀點來解釋自己的觀點
對方反駁肯定。
趙輝(反方):今天,以愛的名義,另壹位辯手拋給我們幾個特別可愛的論點。可惜真理更進了壹步,變成了謬誤。我們先來看看其他同學邁出的這壹步。它在哪裏?今天,其他同學告訴我們如何通過獲得快樂來變得更快樂。他們說了什麽?他們說愛情的幸福是我主動追求的幸福,而被愛的幸福是我被呵護後得到的幸福,是我被動得到的幸福,所以愛比被愛更幸福。但問題是,為什麽我主動追求的快樂壹定比我被動得到的快樂。今天我可以主動賺錢,也可以被動突然接受壹大筆遺產。妳能說我主動賺的比被動得到的多嗎?今天我可以主動烤壹個餡餅,但不排除天上突然掉下壹個餡餅在我面前的可能。那麽為什麽我主動烤出來的餡餅比我被動得到的更大更好吃呢?這是第壹個。
第二,另壹個同學告訴我們,幫助別人是快樂的基礎,所以當我愛上壹個人時,我會無條件地快樂,就像南丁格爾,或者賴德修女壹樣,更不用說是否真的是這樣了。如果今天有人愛上我,他給我倒了壹杯水,他心裏會覺得很幸福,那麽如果我什麽都不做,有人給我倒了壹杯水,我會更幸福嗎?然後另壹個同學談到了社會的價值倡導,說如果我們倡導被愛比愛更幸福,就沒有人會去愛別人,大家都在等著別人去愛,但是大家想想。當我們愛上壹個人的時候,我們是怎麽想的?我們在想,我們可以通過自己的愛讓這個人更幸福。我們在想,只要妳過得比我好,我就可以為所欲為。
正面反駁負面
黃磊(正):謝謝主席女士。對方告訴我們,妳再走壹步超越真理的路是謬誤的,但我們知道,幸福是壹個需要追求的過程。如果對方只是原地踏步,幸福可能永遠不會找上妳。
對方的論點告訴我們四點。讓我們壹個壹個地考慮壹下。首先他舉了壹個例子,說他爸爸包庇他的孩子。其實我是被他爸罩著的。我覺得很幸福,但是這裏有什麽比較呢?是被愛與不被愛的幸福對比。為什麽我感覺更幸福?因為如果爸爸不給我蓋被子,我覺得很難受。這時,有人蓋上被子。這就是被愛比不被愛更幸福。讓我們考慮壹下。按照今天愛與被愛的邏輯,這個例子應該怎麽舉?我們以此為例。今天,爸爸給我蓋了壹床被子。總有壹天,我會成為壹個父親,我會給我的孩子蓋被子。這個時候的我是不是更幸福?這是今天例子的正確對比方法。第二點是另壹位辯手告訴我們,因為愛總是期望得到回報,當得到回報時,妳應該希望妳愛的人反過來愛妳。我覺得愛情不是這樣的。愛情確實需要回報,但不是對方說了算。怎麽說呢,舉個例子就很好理解了。今天,我們的老師辛苦了。他不求回報。他希望,但這種回報不是學生大包小包來找他,而是到處都想看到自己的學生。母愛需要回報嗎?需要,不是說孩子要回饋給自己,而是媽媽看到孩子可以像對方的朋友壹樣在自己的領域展開翅膀,這才是愛需要的回報。第三,另壹個辯手告訴偉大的人,他們是被犧牲的,他們可以是高尚的,他們可以是不快樂的。舉個簡單的例子,很容易理解,孔融給梨給梨總是不開心,但是幸福是這樣的嗎?給予的過程是真正快樂的經歷。另壹位辯手無疑認為,不勞而獲後的滿足感是最幸福的。這合理嗎?
對壹
薛樂(正):對方說媽媽都希望孩子更快樂,所以孩子被愛的時候更快樂。我想問大家,當孩子被媽媽愛著的時候,他們是不是也希望愛他們的媽媽更幸福呢?
陳小煥(反方):可能吧。但我想說的是,剛才另壹位辯手講父子的例子,是相當錯誤的。他說我們比較了我兒子被愛和不被愛時的快樂,而我們比較了他父親被愛時的快樂和他孩子被愛時的快樂。請另壹位辯手解釋,愛兒子的父親和被愛的兒子哪個更幸福?
薛樂:讓我告訴妳壹些事情。誠然,當父親給他蓋被子時,孩子是快樂的。如果有壹天我們長大了,可以給年邁的父親蓋被子了,我們不會覺得更幸福嗎?
陳小煥:我會覺得更幸福,但是我爸爸看到自己壹手養大的兒子自己被子會更幸福嗎?
薛樂:謝謝妳的辯論。有人說過,當父親愛我們時,我們是幸福的,但當我們愛父親並給他蓋被子時,我們會更幸福。我希望妳繼續回答我的問題。如果壹個母親希望她的孩子更快樂,她可以爭辯說她更快樂。今天的孩子們真的希望他們的母親比他們自己更幸福,這樣他們就可以爭論我們的立場了嗎?
陳小煥:對不起!“希望”是對方辯手歸結的,但我想如果我今天不歸結為荒謬,我應該聽到對方辯手說愛是主動的,被愛是被動的。我想我們剛才反駁的時候,已經提出了主動的愛壹定比被動的愛多。
薛樂:另壹位辯手,當阿q愛吳媽時,她被愛嗎?請告訴我,當被人愛著的時候,她是如何像妳說的那樣滿足和快樂的?如果她那麽滿足,那麽幸福,為什麽還要打阿q?
陳小煥:阿q愛吳媽,吳媽打他。妳覺得阿q比吳媽幸福嗎?
薛樂:對方辯解,所以妳能告訴我們吳媽打阿q的時候比阿q開心?
(廣場時間到了)
陳小煥:我沒說吳媽更幸福,但是妳想想。當妳愛壹個人的時候,對方的論據是妳可以把握妳的幸福,但是當妳被拒絕的時候,妳能把握妳的幸福嗎?不,當妳被接受的時候,那種快樂不是妳的,而是對方的。因此,對方的論點不能成立。
辯論2
陳小煥(反方):請問,如果今天我身邊有壹個叫阿花的女人,我給她做了七天七夜的紙鶴,她卻把廢紙拿去回收,我內心會幸福嗎?
馬薇薇(陽性):妳當然痛苦,因為妳期待被愛。這就是期待被愛帶來的痛苦,也就是強調被愛更幸福帶來的痛苦,所以對方不應該是壹個等待愛的男人!
陳小煥:但是如果我不愛那個女孩,我為什麽要期待被愛?如果我不愛那個女孩,我為什麽要花七天七夜折那個紙鶴,最後變成廢紙回收?
馬薇薇:如果我們因為害怕愛會帶來痛苦而不去愛,那麽妳將不得不等待。請問其他辯手,妳們告訴我們,愛是有回報的。如果是這樣,泰坦尼克號沈沒的時候,傑克應該對羅斯說,妳到底愛不愛我?如果沒有,我會立刻爬上舢板把妳擠下來,而不是對她說:妳要好好活著。
陳小煥:但是這裏的女士們想想。如果壹個男人願意為妳犧牲生命,妳是最幸福的嗎?再問另壹個辯手壹個問題。如果我今天還執著,我會用鮮花向她示愛。但是她打了我壹巴掌,說,我不愛妳。我心裏幸福嗎?
馬薇薇:當然會很痛苦。我們從來沒有說過愛不會帶來痛苦,就像被愛會帶來痛苦壹樣,就像阿q和吳媽的例子壹樣。但妳是因為怕痛才不愛或者不被愛的嗎?
陳小煥:不管是吳媽的案子還是我的案子,對方辯手都想告訴我們,被打耳光是不是很開心?
馬薇薇:我們說過這樣的話嗎?妳告訴我們高尚的愛是不幸福的,幸福的愛是不高尚的。那麽我想問世界上哪壹部分人應該對高尚的不幸福負責,哪壹部分人應該對幸福負責?
陳小煥:每個人都應該把快樂給別人。另壹位辯手壹直告訴我們,今天我們要追求幸福,所以愛比被愛更幸福。但是我們就不能換個角度想想嗎?我們給我們愛的人更大的幸福,被愛比被愛更幸福,所以我們愛時就不能想得那麽偉大?
馬薇薇:無論妳從多少角度去考慮對方,妳都不能把世界分成兩類,剝奪他們高貴幸福的權利。
(廣場時間到了)
陳小煥:今天對方的理論點就是不斷告訴我們,因為妳要追求幸福,因為愛比被愛更幸福,能給妳帶來多少好處,好處很多,所以妳愛,但是我們的愛是這樣的嗎?
向客人提問
提問嘉賓王維卿:我想問兩位辯論的學生壹個肯定的問題。
黃磊(肯定):好的,謝謝。
王維卿:妳剛剛把幸福定義為壹種價值的實現,被社會認可。如果妳戀愛的出發點是錯的,沒有得到社會的認可,沒有對社會產生積極的作用,妳還會覺得更幸福嗎?
黃磊:謝謝大家的提問。其實我們說過,人的幸福來源於欲望的滿足。人有兩種欲望。壹方面如對方所說,對外部環境和外部物質條件感到滿意;壹方面,我們有實現人生價值的需求,所以我們認為後者比前者更深刻。也許妳個人價值的實現不會被社會認可。在這壹點上,我們坦率地承認,壹些個人價值已經實現,與壹些吸毒者和走私者相比,他們的價值不會得到承認。我們說過,愛會帶來痛苦,也可能不被認可。其實同樣的情況下,被對方愛著也會帶來不認同和痛苦,所以雙方更幸福的時候,是更豐富的幸福和快樂的對比,而不是誰更痛苦。否則對方只能比較,愛帶來的痛苦和被愛帶來的快樂,壹個痛苦比壹個快樂。同樣的邏輯,我們也可以把愛帶來的快樂和被愛帶來的痛苦進行對比。這樣,這場辯論就失去了意義。
提問嘉賓雷宇:從公平的角度,我也請對方的第二位辯手陳小煥。
陳小煥(對方):謝謝。
雷宇:在妳的論點中,妳提到有單戀,而這種單戀是被愛比愛更幸福。比如南丁格爾為了更多人的幸福犧牲了自己的幸福,但如果我們仔細分析就會發現,南丁格爾在付出愛的同時,實現了自我價值,成為白衣天使的象征,這就是人的自我價值的實現。在馬斯洛的需求層次中,這是最高層次。我想問妳的問題是,最高層次的自我價值的滿足和較低層次的生理欲望的滿足有區別嗎?如果有區別,哪個更幸福?
陳小煥:謝謝妳的問題。我覺得這種高層次的愛和低層次的愛是不壹樣的,就像我們在論證的時候說的,壹個是期待回報,壹個是不期待回報。然後我覺得剛才嘉賓問的問題都是那些不指望回報的高層。他們在犧牲幸福的同時,也實現了個人價值和社會價值。我想我的答案是,他們也是幸福的。為什麽?因為今天我們從未否認愛情是幸福的,在這壹點上我們沒有分歧。我們的意思是被愛比愛更幸福,所以當那個偉人犧牲了自己的幸福,他的個人價值就實現了,但是那些被他愛的那麽偉大的人,我覺得他們的幸福應該更大。這是我們的觀點,希望您能滿意。
提問嘉賓蔣昌建:我正面問了第三位辯手。當我得到這個辯論的時候,我的壹個朋友告訴我,他說這個問題出在我們家,挺簡單的。他說他愛他的妻子。他說他愛的動力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他明白被愛比愛更幸福,所以他付出了他的愛。請問他的理解是否顛覆了妳的立場?
馬薇薇(正):其實我們每個無私付出愛的人,從來沒有顛覆過任何立場,因為我們愛壹個人的時候,當然希望他比自己幸福,就像對方辯手說的那樣,但這只是希望而已。為什麽不能成為現實?這可能是每個人心中的疑問。其實這是由於被愛的局限性,因為人的幸福需求其實有兩個層次。第壹種是較低層次,即生活環境改善帶來的滿足感;第二個層次,即人的自我價值實現帶來的滿足感。但是人在被愛的時候,不管愛妳的人為妳做了什麽,都只能改善妳周圍的環境,而不能讓妳實現自己的價值,所以妳無法完成越來越深的滿足,所以妳永遠不可能比愛妳的人更幸福。所以當我們愛每壹個人的時候,不管是母親愛她的孩子,還是我們愛我們的愛人,我們都希望他能愛他所愛的,這就是為什麽每壹個母親在教育孩子的時候都說,妳要學會愛。
提問嘉賓盧壹鳴:作為對方,我也問對方的第三位辯手。
吳添(反方):謝謝。
盧壹鳴:我們知道愛或被愛可能是壹個持續的過程,持續壹段時間。我們放大愛。當我們把愛給予那些需要幫助的人,那些得到幫助的人,他們接受了愛,他們也被愛著。那麽從南丁格爾的角度來看,他的生活狀態和那些被他幫助的非洲饑餓的人們,誰更幸福呢?!
吳添:這種生活狀態下誰更幸福?如果只是看生存狀態,可能是那些饑餓的人不幸福。畢竟南丁格爾還是個護士。她可以住更優雅的房間,或者至少他可以吃飽穿暖。但是我想說的是,幸福不僅僅是生活狀態的高低,更是剛才另壹位辯手提到的價值的實現,或者說是壹種情感上的安慰,因為我們說,對於非洲那些饑餓的人來說,從來沒有人這樣愛過他們,從來沒有人真正關心過他們,欣賞過他們,給過他們真正的人的尊嚴。那麽當南丁格爾這樣的天使給予他們這樣的愛時,我想那些饑餓的人們會比南丁格爾更幸福。自由辯論
張軍:我想問另壹位辯手,不期待回報的愛情是不是更幸福?
吳添:不期待回報的愛情比期待回報的愛情更幸福,但這只是愛情和愛情的比較。那些期待回報的人會更幸福。
薛樂:對方告訴我們,南丁格爾是以犧牲自己的幸福來換取別人的幸福的。對方還告訴我們夜鶯很開心。請妳示範壹下,壹個人如何通過犧牲自己的幸福來實現自己的幸福?
陳國坤:因為愛情本身就是幸福,這是舉世公認的。今天對方告訴我們,主動就是幸福。真希望對方辯手按照這個觀點給我點錢。
馬薇薇:如果給予的人沒有得到的人快樂,那麽諾貝爾和平獎應該改名為諾貝爾慈善基金會。
吳添:但是我覺得那些獲得諾貝爾獎的人在獲獎的時候是開心的。但是他們為什麽說自己幸福呢?因為除了獲獎,他的家人對他關懷備至,他也享受到了被愛的快樂。我想請對方和妳爭論壹下。如果妳主動變得更快樂,為什麽被他們愛的人更快樂?
黃磊:對方告訴我們,當妳付出的時候,妳是在犧牲幸福。這裏的每個人都報以熱烈的掌聲。我感覺我被妳愛著。妳犧牲了幸福嗎?
陳小煥:我們的意思是,在某些情況下,我們犧牲了自己的幸福,給了別人幸福。讓我們考慮壹下。如果妳犧牲了自己的幸福,妳會得到更大的幸福。這叫犧牲還是投資?
薛樂:我的對手,幸福不是孔融裏的梨。如果妳把它給了別人,妳就會失去它。如果幸福可以犧牲,為什麽抗擊非典的醫護人員要遠離家人的關愛,無私付出?
希望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