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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九年級的鐘政》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選官制度。黃初元年,魏帝曹丕采納吏部尚書陳群的建議,在各州縣設立中正職官,並將各地士人按其才能定為九等(九品),稱為“九品官法”。沿晉南北朝時期,門第的選拔,導致“下層無名門望族,上層無賤族”,成為了貴族豪門控制政治權力的工具。隋文帝廢除了這壹制度,改用科舉制度。參見《魏徵陳群傳》和《宋書傳》。

單詞分解

中國古代官員的官階。始於魏晉。指將文字分為九個等級,即上-下、上-下、上-下、中-上、中-下、下-上、下-下和下-下。北魏時,每品分正、負、四品,正、負品分上下階,* * *三十等。唐宋與北魏相同,武治對中正的解釋公正而詳盡。公正無私。《魯刑書》:“刑書開於明,為徐所居,鹹而誠。”蔡慎傳:“鹹而正者,有數過。”宋·石頁《答邵展書》:“中國人的理論為人所不齒,但大多都是驚世駭俗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