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從歷史官職來看,唐宋以來就有知府。縣令,又稱知府,是中國古代地方官員的稱呼。唐宋時期,縣令正式設立,與郡同級。元朝棄官修路,明朝普遍恢復宋制,終於有了以“知府”為名的地方官職。在談到清中葉由盛轉衰的政治原因時,經常引用當時民間流傳的壹句名言:“清三年,雪花十萬。銀”。嚴重的是人民生活苦不堪言,反抗情緒湧入,社會矛盾急劇激化。
第二,從遺留下來的文字資料來看,這句話確實只出現在清朝,但不代表只有清朝才有這樣的說法。壹般認為這句話應該起源於宋代,也出現在明方言中。它在清朝的文學作品中多次出現,最著名的是《外交》壹派:王太守笑著說:“可見‘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但現在已經不太準確了!”如果是,按照“清官”的意思,就是“清官”的意思,那麽清官三年可以領十萬,所以這個朝代沒有清官。清朝官員的工資很低,壹些地方官員或者社會人員想出了送禮行賄的辦法。
再次,在書寫習慣上,對於雪花音,清政府應該使用形名結構,而不是並列名詞結構。這句諺語反映了當時官場腐敗猖獗,官員大肆搶錢。據說做了三年清朝的知府,能刮到六億五千四百三十八+萬銀幣。隨著社會財富的增加和新航線的開辟,外國皇室貴族利用掠奪來的金銀從中國購買大量精美的絲綢和瓷器。這些金銀有壹部分流入官員手中。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中的“清”知府,指的是相對清白的知府,而不是特別腐敗的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