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淫穢】如:不雅(不雅、侮辱);骯臟(卑鄙)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公共場所聚眾鬥毆或者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壹、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概念和構成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的行為。
1、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客觀要件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侵犯的客體是婦女的人身自由權、隱私權和名譽權。所謂身體自由權,是指婦女身體活動不受非法幹涉的人格權。所謂隱私權,是指女性享有的對其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個人信息、私人活動和私人領域進行控制的壹種人格權。她們的私人領域的不可侵犯性(包括她們的身體不被窺視和猥褻)是她們的重要權力,即所謂的名譽權,這是女性就其自身屬性和特征而言所享有的儀式價值。強行猥褻婦女,即使婦女的身體行為受到非法幹涉,同時其私人領域也受到侵犯,這侵犯了婦女的身體自由和隱私權,侮辱了婦女,損害了婦女的名譽權。
2.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客觀要件。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在客觀上表現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的行為。()
首先,行為人猥褻、侮辱婦女的行為具有違背婦女意誌的本質特征。違背婦女意願,即缺乏婦女的真正同意。如果婦女同意行為人的猥褻行為,則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不能成立。女性認同施暴者實施的各種猥褻、猥褻行為,如果用猥褻語言調情,自然不是對女性的侮辱。
其次,行為人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侮辱婦女。
所謂暴力,是指使用毆打、捆綁、堵嘴、掐脖子、按壓等暴力方法。侵害被害人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婦女無法反抗的。所謂脅迫,是指以威脅、恐嚇等手段對受害婦女進行精神脅迫,使婦女無法反抗。例如,威脅殺害、傷害、暴露隱私、破壞私人名譽、傷害親屬等。:利用收養關系、從屬關系、職位權力,將受害婦女置於孤立環境中劫持人質。所謂其他手段,是指除暴力、脅迫以外的使婦女無法反抗和不知如何反抗的其他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