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軸原本是中國傳統戲曲術語,指戲劇表演的倒數第二個劇目。《新華字典》第六版編纂時,倒數第二個程序改為倒數第二個程序。在第八版《新華字典》中,倒數第壹個程序改為倒數第二個程序。
在現實生活中,人們習慣於用大結局來代表倒數第二個節目,這是用來描述人物的更好的地位和更好的節目。
壹般來說,延伸材料是劇團裏掛第壹張牌的主要演員,最後壹張叫“閩劇”,也叫“大軸”。因為演出壹場戲需要五六個小時,觀眾會在演出結束前離開座位,所以劇團經常把重點放在大結局上。
這樣就編排了壹些技術功底很強的小武俠劇或者搞笑段子,讓觀眾在這種無足輕重的表演中逐漸散去,所以被稱為“閩劇”。
例如,如果壹場京劇有五場演出,第壹場稱為“開幕式”,第二場稱為“前期軸”,第三場稱為“中軸”,第四場(倒數第二場)為終場,第五場(最後壹場)稱為“大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