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然後呢
1,助詞,表示歸屬和隸屬:壹顆童心。
2、助詞,表示修飾關系:放慢速度的計劃;不速之客;永遠不要背對我。
3.用於主謂結構之間,使其成為句子成分。
4、代詞,代替人或物:擱置;想當然。
5,代詞,這個,那個。
6、無用,無意義:久而久之。
7.去了就到了。
“之”字最早見於商代甲骨文,六書屬於義字。古字形表示從停靠點出發的地點和停靠點下方的水平線。金文壹字排開,篆書工整,官改後楷書規範。
甲骨文的“之”是他雙腳離地的示意圖,由此而來“行”的意思。先行動的人最搶眼,引出“這個人”的意思,成為代詞;整個詞也可以理解為人的腳在地上,引出隸屬、擁有、占有的意思,成為語法助詞;後來的字形是它的變體。
羅振玉《殷墟補書事跡考辨》:“據:甲骨文從始,從首,人也。”原意是去,去…大部分是借作代詞,也成為助詞、副詞、介詞、連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