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簡化漢字運動起源於太平天國。為了提高識字率,帝國的印章和官方文件都得到了簡化。民國時期,中國政府大規模推廣簡體字,在遭到各界強烈反對後被廢除。10月28日,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公布漢字簡化方案的決議》,中國大陸開始全面推行漢字簡化。20世紀70年代,出現了壹批簡體字,後來被廢除。
目前,繁體字仍在中國、臺灣省、香港和澳門、漢字文化圈國家以及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等海外華人社區使用,繁簡並存。在文物、姓氏異體字、書法篆刻、親筆題字和特殊需要的情況下,繁體字可以在中國大陸保留或使用。
2001 1《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實施,明確規定國家推廣規範漢字,同時明確規定了保留或者使用繁體字的範圍。2013 6月5日,國務院公布了《通用規範漢字表》,其中包括附表《漢字與繁體字、異體字對照表》。漢字在壹般社會應用領域的使用以規範清單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