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暴力是指以婚姻或親密關系、血緣和法律為紐帶的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行為。它包括家庭關系中的身體、性和情感暴力,以及暴力威脅。家庭暴力可能發生在夫妻之間、父母與子女之間、兄弟姐妹之間、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間。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虐待、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心侵害行為。
第三十三條
行為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處理家庭暴力的方式有哪些?
處理家庭暴力的方式如下:
1.向他人和其他組織尋求幫助。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員的,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其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和調解;
2.報警求助。被害人報案時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
3.提起離婚訴訟並請求法律援助。如果家庭暴力構成犯罪,如故意傷害、虐待、強奸等。,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予以制裁。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4.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