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文電、會議、信訪、機要、檔案、政務督查等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對外協調、安全和綜合服務;組織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機關及直屬機構的幹部、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包括:CPPCC全委會提案辦理、政務督辦、黨組會議和主任辦公會議籌備、保密工作、組織人事工作、目標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保障、離退休人員管理、國家安全工作、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值班管理、機關財務預算和管理、內務、節能、安全、機關印刷印制、機關車輛使用管理等。
(2)政策法規司(老區建設部)
對扶貧開發的方針政策和促進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提出建議。
(3)資金計劃辦公室
負責制定年度扶貧開發建設計劃;參與制定涉及貧困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規劃;負責扶貧開發項目庫建設,負責扶貧資金、項目和物資的綜合管理。
(4)社會扶貧辦
負責協調社會各界扶貧工作,組織民間力量扶貧工作。
(5)監督管理辦公室
監督扶貧資金和項目管理制度的執行,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扶貧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扶貧項目的建設進行監督檢查;承擔扶貧資金的審計;接受群眾對扶貧資金項目的舉報;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
(6)工業發展辦公室
負責起草貧困地區扶貧產業發展規劃;指導扶貧產業發展和產業扶貧項目實施;組織科技扶貧;指導貧困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負責扶貧龍頭企業的認定、指導和服務。
(7)人力資源開發司
負責起草貧困地區人力資源開發計劃;指導協調貧困地區勞務經濟和人力資源開發,開展貧困地區幹部扶貧政策和開發培訓,指導實施扶貧培訓項目。
(8)信息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市扶貧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規劃、技術指導和組織協調。
(9)國際辦公室
負責扶貧開發涉外工作;負責引進和實施外資和外援扶貧項目。
(十)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11)監理辦公室
市紀委派駐紀檢組,市監察局派駐監察室協助;監督和維護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