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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取象)的規則是什麽?

取象思維方式是中國傳統思維方式之壹。這種思維方式是壹種神秘的思維方式,中國人從古至今都在有意無意地使用這種思維方式。它是在《易經》中發展形成的,是現代思維方式中非常有價值的《易經》文化精神的壹部分。

取象思維方式在本文中的定義是:在思維過程中,它與物體密不可分,以想象為媒介,直接推理出壹種抽象而理性的思維方法。這種思維方式的核心是以具體事物為載體,通過想象來推斷抽象事物,其本質是壹種具有中國特色的直接推理的邏輯方法。它起源於原始時代,發展於《易經》。

原始人處於人類文明的早期。他們在長期的生存鬥爭中,已經具備了取像的原始思維能力。他們的思維水平和孩子壹樣。他們腦子裏只有具體的物理圖像,他們使用的文字都是他們接觸的物理符號。在他們的語言中,沒有包含事物同壹性質的物種詞,也沒有表達壹般概念的詞。比如他們只有這個人和那個人的概念,而沒有“人”的壹般概念;只有不同種類的樹的概念,沒有“樹”的壹般概念。隨著思維的發展,他們逐漸將壹些特殊名詞轉移到相關事物上,表示事物的* * *同質性,從而產生了取象思維的表現。它的特點是語言中沒有這個詞,而是找壹個和它相似的,在某種程度上和它相關的物理對象。比如“像石頭”的意思是“硬”,“像太陽”的意思是“熱”,“圓”等等。這裏的“硬”“熱”“圓”都是抽象詞,是從給他們印象最深的物體中提取出來的,比如石頭,太陽。這是取像思維的初級階段。

取象思維的初級階段,說明人類思維已經進入簡單類比推理階段。類比推理是取象思維方式的本質特征。這種思維方式在《易經》中得到發展和完善,逐漸成為中國傳統的思維方式之壹。

《易經》中的卦象是他推測事物好壞的主要依據。如幹為天,坤為地,震為雷,悲為風等等,並力圖表現宇宙萬物的變化,進而揭示事物的本質。大多數卦爻辭也是用取象的思維方式來解釋抽象的道理。如《六月三日眠》中的文字說:“困於石,據薊,入其宮,不見其妻,為兇。”這意味著壹個人被壹塊石頭絆倒,伸手抓住了薊上的石頭。回到家,他失去了妻子,於是遇到了這個兇狠的男人。這是壹個抽象的道理,人在坎坷中,依靠壞人,不會有好結果。它在於對具體事物的表達,使人把具體的事物與抽象的事物聯系起來,有所感悟。

又如《甘》寫龍縣的占蔔。“井”卦寫得好,射向山谷。《大莊》卦說壹只羊碰壹個諸侯等等。通過對“龍”等具體事物的描述,意在解釋與之相關的抽象事物,即不是解釋“龍”本身等具體事物,而是通過對這些具體事物的描述,激發人們的想象力,實現壹個抽象的事物,即取像。

取象思維的本質是壹種類比推理的邏輯方法。所謂類比推理,是指通過想象從具體事物直接推斷出壹個抽象事物的邏輯方法。除了上面的分析,再比如《易經》中的92個字:“壹枯陽生,壹老有妻,無不利。”這裏把自然界中枯萎的年輕人和世界上的已婚老婦聯系在壹起,取其相似點進行想象,然後從比較中推斷出“無弊”的結論。意在告訴占蔔師,他所求之事將會亨通。易經有卦的圖像,通過想象的媒介,它推斷“意義”。象和卦是看得見的,而“意”是看不見的,很難解釋清楚。對於那些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內容,人們可以用取象的思維方式去獲得,這就是“忘乎所以”和“忘乎所以”,獲得的“意義”是原因,而被遺忘的“象”和“形”是被選擇的具體事物,其思維過程是類比推理,其思維方式是取象思維。

取象思維方式主要有兩個特點:壹是對整體思維的補充,二是極大的模糊性。

取象思維和整體思維的互補構成了《易經》的思維框架。《周易》古經以其獨特的表現形式,充分註重從整體的角度認識和把握世界,把人與自然視為壹個相互對應的有機整體,以八卦和六十四卦作為這個整體的基本框架。在這裏,人與自然處於完全統壹的結構中,這種整體觀與取象的思維方式相輔相成。也就是說,在取象的過程中,有壹種整體思維,而這種整體思維形成的基礎就是取象的文字和占蔔、占蔔的排列組合,這也離不開取象的思維。如《幹》中的蔔筮以龍為具體的意象對象,通過對龍的“潛”、“見”、“躍”、“飛”、“升”等不同情境的描寫,揭示事物發生、發展、衰微的全過程。在這裏,取象思維和整體思維是相輔相成、缺壹不可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所謂“得意忘形”,就是“意”盡了,形象忘了;“釣到魚忘了筐”就是釣到了“魚”忘了筐。最好的要求是全面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