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在《致侄兒簡書》中說:“言時數小時,天氣必瑰麗,色彩必絢爛,必老成熟。它是樸素的,但不是樸素華麗的。”它所強調的平淡之美,是從“氣象絢爛、色彩絢爛”之美發展沖淡而來的,也是對瑰麗絢爛之美的超越,既是更高的創作境界,也是難得的人生境界。為了有平淡的風格,要求作者是壹個感情超脫、淡泊的人,從他對陶淵明、柳宗元詩歌的評價中就能感受到。
在《謝謝老師的書》中,他說:“書法和詩歌的文章都是熟悉的。大致流動,壹開始沒有確定的質量,但往往在做的事情中進去,往往到最後就停了。文理自然,姿態天生。”(1)(第267頁)詩人崇尚自然的詩風,所以他們要求詩歌作者師法自然,如行雲流水,毫無阻礙,用平實流暢的語言,自然地從胸底流出,不留人工雕琢的痕跡,影響深遠。詩人反復用行雲流水來形容詩歌的言說方式,體現了他對自然美藝術風格的推崇和熱愛。
蘇軾以詞聞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