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高窟傳達的文字很美,略顯華美,修辭豐富,沒有雕琢感。靜止的敦煌壁畫,舞動著鮮活的線條和氣勢,既符合人物和背景的內容,又賦予了跨越時空的強烈的生命和審美意義。人隨畫動,畫由心轉,幻想與當下交織。歷史與色彩上升,精致而雄偉。
作者的意圖很明確:他想追求壹種超越宗教和道德的敦煌藝術的“美”。可以換壹個視角,但“美”的視角是合適的,同時又兼顧了莫高窟的多層含義,即“豐富的景深”。敦煌的意義和價值顯然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經典,於在“美”的藝術心理觀察下截取了他想要的敦煌碎片並欣賞。從這個角度來說,應該說作者是有很多眼光的。但問題是,隨著“各種生活”的出現、聚集、狂歡和釋放,余逐漸進入了“歷史的景深和民族心理的景深”的敘事,“人性”、“人生”、“人格”成為被反復歌頌卻又蒼白模糊的符號。我們看到了色彩斑斕、婀娜多姿的畫作,卻看不到更深壹層的壹對。也是表達對盛唐這個時代的無限憧憬和自豪的壹種敬意,所以才有“我們的民族終於有了這樣壹個朝代,終於有了這樣壹個時刻”的說法,而個體生命藝術之美被宏大的歷史題材和廉價的民族自尊所遮蔽,所以才有“我們曾經有”和“我們相聚壹千多年”,中間只有機械的堆砌, 這是立體和多維思維的壹大損失,所以於的《莫高窟之美》也因此失去了許多色彩,顯得單薄。
壹篇被中國文人的驕傲所揮霍的文章。
也許我想和王道士形成鮮明的對比。樂尊和尚就是因為那道金光,才要建洞窟造像,千百年後,才真正成為佛教聖地或者文化勝地。每壹個朝代,每壹代人的文化精髓都肆意的在壹尊精美的雕像上,於是匯成了壹條色彩與歷史的長河。然後就散成了壹個聚會,壹個號召,壹個狂歡,壹個釋放,壹個儀式,壹個超越宗教的宗教。+
現在在莫高窟,難道成千上萬的遊客只是把莫高窟當成壹個景點,壹個前人挖的,後人欣賞的藝術殿堂,然後輕盈地走過10裏,壹點也不覺得累,對歷代厚重的文化視而不見?
然後把那些石像堆成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