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版權時間上,無論是全版權簽約還是信息網絡傳播授權,都是定在書完成後十年,也就是所謂的A版B版合同十年。
對應的起點是完全版權50年,其他無資源無編輯版權20年。
2.在著作權的範圍上,作者創作的與署名作品無關的其他獨立的文學作品(包括但不限於短篇小說、戲劇、散文、社會評論、詩歌等)歸作者所有。作者也可以自由創建簽約小說的粉絲,版權歸作者所有。(鬼吹燈受此限制,天下霸唱甚至不能以鬼吹燈的名義創作。)
對應的起點,我記得是簽約寫作期的劇本創作,也屬於起點,就是只要妳在看小說寫小說,就不能出去編輯寫劇本。這可能和很多編劇成名後,有些公司直接讓編劇寫新劇本有關。
3.優先權方面,縱橫取消了優先簽約權。
其實很少有人關註這個。以前大部分在線網站都有,現在都簽約了。這本書(包括未完成的書)完成後壹年內,下壹本書必須送到這裏。即使這部小說在本書完成後的壹年內沒有寄出,也應該先寄到這裏,而不應該寄到別處。新合同看完正文現在改進了還有這個。
理論上這個規定可以把作者綁死,這個沒必要。有的網站還要主動把新書的前幾個字打印出來,用快遞寄給網絡平臺公司。他們只有手動確認才能說不。
和我之前夢到的術後盈虧共擔是壹樣的。我平時不搞妳。這個規定不算什麽,也沒辦法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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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縱橫中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