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詩歌朗誦 - 國家對失去獨立性的父母的最新政策

國家對失去獨立性的父母的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

國家針對失獨家庭推出了壹系列補貼政策。2022年,失獨家庭補助政策包括經濟、住房、醫療、養老等方面的補助。對經濟的補貼政策不壹樣,具體多少需要結合當地的經濟條件和政策來確定。1,經濟援助。自2022年起,獨生子女年滿49周歲的傷殘死亡夫妻特別救助標準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270元(傷殘)和340元(死亡),農村每人每月分別為150元(傷殘)和170元(死亡),並建立了動態增長機制。中央財政對東、中、西部地區的補貼比例不同。2.優先考慮負擔得起的住房。開展社會關愛活動,優先安排生活貧困、住房困難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申請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農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優先安排農村危房改造。3.城鄉醫療。《通知》提出,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各地要將符合條件的低收入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納入城鄉醫療救助範圍,給予相應的醫療救助,幫助其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4.養老保障。《通知》要求,做好養老保障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家庭成員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按照規定給予補貼。對60周歲及以上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優先入住政府投資的養老機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 *在國家鼓勵壹對夫妻生育壹個子女期間,由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對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給予獎勵的措施由其所在單位實施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意外傷害或者死亡的,按照規定給予救助。在國家鼓勵壹對夫婦生育壹個子女期間,按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衍生問題:

獨生子女補助的標準是什麽?1.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取證的當月起,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金60元,直至子女年滿14周歲,獨生子女領取者單方發放30元(2006年1990年7月1後出生的獨生子女)。根據不同地區的不同情況,獨生子女費的繳納是不同的,這就涉及到獨生子女費的繳納標準。2、獨生子女費繳納標準,包括晚婚、自願終身只生育壹個子女的職工,或者無子女、依法只收養壹個子女的職工,符合條件可以再生育壹個子女的育齡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職工,以及依法領取撫恤金的父母。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2天;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給予30天產假,男方享受15天護理假。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晚育的農村居民,免交當年村集體生產公益事業費;城鎮無業居民晚育的,由戶籍所在地的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