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幫助他們應對罪惡——努力幫助新信徒應對他們應該應對的罪惡。基督徒若在信主之初就徹底處理罪,他們的靈命根基就會穩固,將來的靈命成長也會健全。否則,他們拒絕誘惑的能力就會很弱。所謂“處理罪惡”,並不只是在上帝面前承認自己是罪人,而是對任何得罪人、造成損失的事情,逐壹請求原諒或賠償。但必須註意的是,並不是強迫或代替他認罪,而是讓他看到需要並處理。所以,在這方面幫助人,只能遵循促使其自動去做的原則,不要越權,強迫他人去做。
3.
教導他們開始個人的屬靈生活-新信徒在信主後,應立即開始個人禱告和讀經的日常生活。大多數人利用早上的時間祈禱和閱讀聖經,時間為壹刻鐘到半小時。如果環境允許,最好和他壹起度過壹段修行的時間。
4.
鼓勵他們向他人作證。當壹個人剛信主的時候,是他人生的壹個大轉折點。如果在他有大轉折的時候,鼓勵他為別人作見證,他就有可能成為壹個敢於為主作見證的人,不管他是否膽怯。相反,他可能會成為壹個壹直不敢說話的人。
5.
註意他們是否經常參加聚會——“永不停止聚會”對新信徒更重要;不過,帶新信徒來參加定期教會聚會的人,也不可操之過急。首先要搞清楚他所處的環境。例如,有些人負擔很重,他們不可能參加教會的每壹次例會。我們只應鼓勵他們參加教會的壹些重大聚會,如禱告和查經聚會,以及主日聚會,讓他們認識到這樣的聚會壹定不能缺席。另壹方面,如果壹個新手不情願地參加每壹次教會聚會,實際上可能會使他害怕聚會,並逐漸覺得這是聚會的“負擔”,但這並不美好。誠然,當壹個人嘗到了聚會的滋味,心壹熱,即使不吃飯也會來參加聚會,不需要任何人鼓勵;但這是上帝自己的工作,不是我們能做的。我們只能按照壹般常識把人引向主。
6.
介紹他們閱讀屬靈的書刊——聚會必須去教堂,但屬靈的書刊可以跟隨人到任何地方。聽只是“被動接受”,而讀是“主動接受”。讀者有充足的時間沈思和接收,好處當然更多。因此,介紹新信徒閱讀靈修書刊,確實是幫助新信徒的方法之壹。
這幾點只是壹般原則。其實很多時候在幫助人的時候,要根據個人情況,聽從聖靈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