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文本閱讀的表達有什麽特點?
文學作品的語言特征實際上指的是文學作品的體裁。文學作品的具體文體是指各種文學作品的形式類別。它是作品思想性的外在表現,屬於作品的形式範疇。文學體裁是歷史形成的。在其形成和發展過程中,各種文學體裁在表達方式、形象塑造、結構安排、語言運用等方面逐漸形成了自己相對穩定的特點和規律,成為文體分類的基礎。文體分類的演變中國歷史上的文體分類早在周秦時期就已萌芽。比如在《論語》中,已經有了“詩”、“書”、“詩”、“文”等名稱,但當時並沒有將文學作品與壹般的學術作品嚴格區分開來。到了漢代,隨著詞、賦等純文學的發展,出現了“文”、“文”等各種名稱。當時所謂“文學”,也稱“博學”,壹般是指經學、史學等學術著作;所謂“文章”,也稱“文辭”,是指具有詩意的作品,包括詩詞、辭賦、史傳、奏疏等。這類名字的出現,意味著文學作品開始與壹般的學術作品區分開來。魏晉南北朝時期,隨著文學創作的發展和文學體裁的日益多樣化,逐漸形成了文學分類理論。曹丕在《典論·文》中提出的“賦文同而末異”的理論,可視為文體分類的源頭。根據這壹原則,他把當時屬於文學的作品分為四個分支:奏疏、書論、題跋、詩文。後來,西晉陸機的《文賦》提出了根據文學作品中描寫的形式對事物進行分類的思想。他把文學作品分為詩、頌、碑、訃告、題詞、諫、頌、辯、演、說十類,並對每壹類的特點作了簡明的概括。到了齊梁時期,劉勰的《文心雕龍》總結了歷代文體分類的經驗和當時人們的看法,提出了以“文”和“筆”來分類的主張,即所謂“今言有筆,以為無韻者寫,有韻者寫”(《文心雕龍·通技》)。這種分類側重於作品的語言特點,即根據其語言的押韻或非押韻,將各類作品分為韻文和散文兩大類。這就是中國傳統文體分類的二分法。它被後世廣泛采用,成為壹個占主導地位的分類。梁代蕭統編撰的《文選》,更註重文學與非文學的界限,提出了“事出於禪,意出於昧”的選擇標準。他把“儒家經典”、“子書”和歷史著作歸為非文學類,不加以收集,而是把屬於文學的著作分為39目。這種復雜的文學分類趨勢促使文學批評家對許多文學變體進行綜合研究和分類。宋元以後,小說和戲曲文學有了很大的發展,但由於被傳統文學觀念排斥在文學之外,在文學分類上並沒有引起太大的變化。晚清以來,隨著西方現代文化思潮包括文學思潮的傳入,外國小說和戲劇逐漸被譯介,中國創作的現代小說和戲劇也開始引起人們的關註,於是在當時的壹些文學雜誌和文學作品中出現了將小說和戲劇列為獨立的文學體裁的傾向。五四前後,隨著文學革命運動的興起,新詩(自由詩)、新小說(現代白話小說)、新戲劇(現代戲劇)迅速發展。中國傳統的文體分類已經不能解釋日益多樣化和現代化的文學風格在表達思想和塑造形象方面的不同方式和特點。於是,古代傳統的二分法逐漸被吸收了西方分類法優點的現代分類法所取代。現代文學體裁的分類“五四”以來,現代文學的流行分類主要分為三部和四部,尤其是後者為人們所用。五四文學革命也涉及到文學的分類理論。當時的壹些先驅在這方面提出了許多新的觀點,為新的文學分類法,特別是四分法奠定了基礎。胡適《文學改良芻議》站在提倡白話文學的立場上,把、曹雪芹、吳的白話小說視為正宗文學。錢宣彤回應說,戲曲和小說是“最好的現代文學”。劉半農的《我的文學改良觀》提出:“在文學中能被視為具有永恒存在的資格和價值的,只有詩歌、戲劇和小說雜文。”他把詩歌和戲曲歸類為韻文,把小說和散文歸類為隨筆。雖然他沿襲了中國傳統的二分法,但這無疑是對傳統文學觀念的突破,表明他和當時其他文學革命先驅壹樣,非常重視小說和戲劇在文學中的地位。他還指出要“提高戲曲在文學中的地位”,並預言“白話戲劇”(現代戲劇)必將有“繁榮”的前景;並斷言小說是“文學的大腦”。實際上,詩歌、戲劇文學、小說和散文(狹義上)已經被視為四種相對獨立的文學體裁。他的文學分類思想得到了當時陳獨秀的贊同。五四以後,詩歌、小說、散文、戲曲(包括壹切戲劇文學)成為文學創作中的主要體裁,成為人們習以為常的文學門類。20世紀30年代中國新文學叢書采用了詩歌、小說、散文和戲劇四分法。此後,四分法成為中國現代文學出版物、文學理論和文學史著作中廣泛使用的文學分類法。在歐洲歷史上,從古希臘的亞裏士多德到德國的黑格爾,再到俄羅斯的別林斯基,美學家和文學理論家們都主張文學的三分法,即把各種文學體裁按照表達感情、塑造形象的方式不同分為敘事、抒情、戲劇三大類。敘事作品主要以敘述者的口吻描述客觀世界正在發生的事情,特別註重對生活事件的描寫和人物的刻畫。這類文學體裁包括敘事詩、小說、寓言、神話、童話等。抒情作品主要是作者以主角的口吻寫出來,表達自己內心的思想感情,壹般不要求完整的情節和人物。這種體裁包括抒情詩、抒情散文等等。戲劇作品主要是由作品中的人物用自己的語言和動作創作出來的。它不同於敘事文學和抒情文學,具有兩者的某些特征。比如它既有敘事文學的完整故事和人物,又有抒情文學(尤其是詩劇和歌劇)的抒情特征。戲劇文學壹般包括悲劇、喜劇、戲劇等。這種二分法著眼於文學創作的主要特征和內在規律,具有很強的概括性和科學性。四分法是在中國傳統分類和外國分類的基礎上,結合中國現代文學體裁的特點,考慮到作品在表現手法、形象塑造等外在形式方面的特點,以及作品在體系、結構、語言特點等方面的差異。它既註重文獻分類的科學性,又尊重中國傳統文體分類的習慣,因而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在中國文學發展史上,詩歌和散文是最早的具有悠久傳統的文學體裁。其中詩歌類包括抒情類的抒情詩和敘事類的敘事詩,因為它們在形象塑造、組織結構、語言特色等方面的相似性大於差異性。至於將散文作為壹個獨立的門類進行分類,除了尊重我國傳統的分類習慣之外,主要是因為這類文學體裁廣泛,題材眾多,但在反映當下家園、塑造形象、體制結構、語言特色等方面又不同於詩歌、小說、戲劇文學等作品。其中壹些品種,如雜文、小品,雖然不具備文學的全部特征,但確實具有明顯的文學性。小說,由於在中國發展較晚,在傳統的分類中並未受到重視,在西方三分法中也長期未被列為獨立的體裁。但是,它在反映生活的廣度和深度以及描述和表達生活的能力方面優於其他文學作品。而且因為是以人物塑造為中心的文學文體,所以在人物描寫、環境描寫、情節敘事、結構安排、語言運用等方面都有突出的特點,明顯區別於詩歌和散文。由於這些原因,小說體裁在近現代世界各國都取得了高度的發展,成為最受歡迎的文學體裁。至於戲劇文學,基本采用國外的分類,但比西方包含的品種更多。在文學的分類上,無論是三分法還是四分法,都是采用綜合歸納的方法,將各種具有相似特征和體系的文學品種歸為壹類;就某壹體裁的作品而言,我們也可以采用分析的方法進行更細致的分類。例如,詩歌可分為抒情詩、敘事詩或格律詩、自由詩等。小說可分為長篇小說、中篇小說、短篇小說或現代小說、歷史小說、科幻小說等。戲劇可分為詩劇、戲曲和話劇,其中戲曲又可分為現代戲曲和傳統戲曲。至於散文,有很多種。文學體裁的變化和發展是與文學體裁的分類相關的。壹些流派在形成和發展的過程中往往會吸收其他流派的因素,導致不同流派之間的趨同或交叉。比如散文詩,從內容性質上來說有詩的成分,但從文本體系和語言特點上來說又和散文接近。再比如詩劇,按其基本特征屬於戲劇,但其中的詩句對話或臺詞是地道的詩,可以獨立歸類為詩。再比如文學史上的寓言,既可以歸為小說,也可以歸為散文。現代新報告文學有時具有小說的某些特征。這壹切都說明,文學的分類不能是絕對的。從中國傳統的二分法、歐洲傳統的三分法到現在中國流行的四分法,是壹個歷史發展過程。隨著時代的遷移、社會生活的發展、文學創作經驗的積累和人們審美趣味的演變,文學體裁必然會興盛和衰落。馬克思曾指出,古代神話是在人類童年不成熟的社會條件下,隨著生產力的發展,隨著“自然力實際上被支配,神話消失了”的事實而產生的(《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113頁)。這說明歷史上某種文學體裁的興衰最終是由社會經濟原因決定的。在階級社會中,文學體裁的興衰有時與階級鬥爭的形勢密切相關。五四以來中國雜文的興起就是壹例。現代社會,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和人類生活節奏的加快,要求作家及時反映瞬息萬變的現實生活。於是,出現了像報告文學壹樣的具有強烈現實性和戰鬥性的新的文學體裁,出現了電影文學、電視文學、微型小說等壹些新的文學品種。這些新的文學樣式的出現,必然導致文學分類的新變化。因此,在文學的分類上,我們不應該持有壹種固定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