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偶作為壹種修辭手法,很早就出現在詩詞歌賦中。初唐時期,經過上官儀、上官婉兒的整理,對仗得以嚴格,近體詩增加了對仗這壹條規矩。現代詩中,顎聯和頸聯都是對聯。換句話說,讓我們在韻中提出對仗式的下頜聯和頸聯,這就是對聯。
所以格律詩中應該遵守的平仄、平仄的規則,對聯中也應該遵守。
具體來說,對聯大概有以下規律:
上上下下。
第壹部分必須以連音結束,第二部分應該是平的。這和韻中對句的規律是壹致的。因為安靜的結尾就等於短暫的停頓,而安靜的結尾就是告訴讀者這句話結束了。韻和詩都是平的,所以上句壹定要平,下句壹定要平。這是格律的要求,也是對仗的規則。
所以,如果分不清上下對聯,就看最後壹個字。肯定是上半身發出的聲音。
平與平相對
上聯和下聯的對應位置要平整。比如說。
第壹部分是“山野滿文藝味”,平仄是“平仄”,所以第二部分是“平仄”,這裏“讀”是入聲,聲音是平仄。“存”是壹個多音字。這裏讀“存兒聲”是平調,意思是“聚集”。“成”也是壹個多音字。這裏讀“鄧四聲”是連音,是“澄清”的意思。第壹個字“山”和格律詩壹樣平,壹樣齊。所以“山滿文氣,湖清意清”是完全符合平仄規律的對聯。
不可替代
這就意味著在上半部分或下半部分,必須是平展交替的,不能壹路平展,比如“平展平展”。這種對聯雖然上下相對,也符合上半部分等於下半部分的原則,但在格律詩中“格格不入”,在對聯中自然不好。同樣的,不能有孤獨,不能有三個平尾,這些都是直接來自格律詩的規則。
相同的詞性
這不是級別關系,但也說明上下對聯對應位置的詞性要壹致,名詞是名詞,動詞是動詞。這不能混為壹談。“天對地,雨對風,大陸對天空。山花對海樹,太陽對天。”
還有就是上聯和下聯不能重復,但是在單聯中可以重復。但是,如果上面的對聯是重復的,那麽下面的對聯的相應位置也應該重復。反正肯定是相對的。如“飛雪凝,春來報馬蹄聲。”在“片”上,在“音”上沒錯。
這幾點就是對聯的基本練級和用字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