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介紹
第壹節文學標準、歷史思維和文化視角
文學史與文學史:文學思維與文化視角:文學作品的史料。
中國古代的史學家和文學家,早就註意到了文學的發展變化,並作了許多論述。這些論述散見於史書、書目、詩評、文選或選集。在壹些序文、碑文等文章中也有涉及。
就我們現在能看到的資料來看,歷史學家的記述是比較早的。司馬遷的《屈原賈生傳》不僅是壹部屈原和賈誼的傳記,還涉及到賈誼之前的宋玉、唐勒、荊軻等詩人,是對文學發展過程的初步描述。此後,班固(東漢)在《漢書》中簡要追溯了司馬遷《史記》之前史家著述的發展過程。齊梁時期的沈約在《宋·謝舒·淩雲傳》中對南朝至宋以前詩歌的發展進行了回顧,可以說是對詩歌史較為詳盡的論述。(南宋)葉凡撰《後漢書》,首創《文遠傳》,將二十二人的傳記與文學成就結合起來,按時間順序排列,為文學的發展提供線索。從那以後,大多數關於文遠或文怡的官方傳記都遵循了《後漢書》的風格。在書目方面,班固在劉歆七觀的基礎上撰寫了《韓曙文藝誌》,其中《詩賦簡評》對詩賦的發展有初步的描述。此後的壹些目錄學著作,如《隋書經集誌》、《舊唐舒靜集誌》、《新唐淑怡文誌》等,大都繼承了韓曙《文藝誌》的傳統,在記載目錄學的同時,進行了源流研究。(清)玄幻雲對《四庫全書》大致內容的概括,可以算是這類書的集大成者。詩歌批評方面,劉勰《文心雕龍》以下20篇論述了多種文體的形成過程,時間系列也有對文學發展的精彩論述。(梁)鐘嶸的《詩序》對文學的發展作了相當詳細的論述。此後的壹些詩話、詞話以及《詩年譜》、《詞年譜》等書籍中也有關於詩歌發展的論述。
此外,鄭玄的《東漢詩序》追溯了詩歌的起源,列舉了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王怡、王怡、王理和王友時政治變化與詩歌的關系,並從政治角度詳細描述了詩歌的發展。西晉時期,智羽的《論文章之別》從文體演變的新視角論述了文學的發展。(唐)白居易《九詔元曲》概括了“詩”“騷”以來詩歌的發展。(宋代)李清照的《詞論》追溯了詞的發展。(元)新《唐代才子傳》是為唐代398位詩人所作的傳記,偶有註釋,從中可以看出唐詩發展的演變。(明)張浦編撰的《漢魏六朝名家集》碑文,勾勒出了漢魏六朝文學的發展脈絡。(清)錢《歷代詩傳》評點了明代1600多位詩人。清人編纂的《全唐詩》對唐代詩人逐壹作了簡要介紹,從中可以看出唐代詩歌的發展線索。
毫無疑問,以上作品都是我們今天寫文學史時應該借鑒的。但是,這些都不能算是對文學發展過程的系統而完整的論述,所以它們都不是專門的文學史著作,更談不上已經建立起壹門獨立的文學史學科。中國學者的文學史著作是在20世紀初受外國影響而出現的。壹般認為,林傳家在首都大學堂寫的《中國文學史》講座是原著。謝無量的《中國文學史》、胡適的《白話文學史》、鄭振鐸的《插圖中國文學史》、劉大姐的《中國文學史》、中國科學院文學研究所的《中國文學史》、遊國恩的《中國文學史》分別代表了20世紀20、30、50、60年代文學作品的成就。王國維的《宋元戲曲史》和魯迅的《中國小說史》是分裂文學史上最早、影響最大的著作。
由此可以說,文學史在進入20世紀以後,尤其是20世紀二三十年代以後,成為壹門獨立的學科。但是對這個學科的理解不盡相同,所以文學史的寫作也大相徑庭。只要嚴肅的學術研究因認識不同、寫作方法不同而各具特色,就能從不同方面豐富和完善文學史這門學科。即使是現在或將來,也不可能只有壹種理解、壹種模式、壹種寫法,而只能是百家爭鳴、百花齊放。
那麽,我們如何理解文學史呢?我們認為,文學史是人類文化的成就之壹。
這是最不做作最直白的回答,意思是強調文學史就是文學史,文學史作品要在廣闊的文化背景下描述文學本身的演變。它包括以下含義:
把文學當作文學來研究,文學作品要以文學為本位,重視文學的藝術性和感染力的特點和審美價值。當然,文學的價值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其反映現實的功能,這是沒有問題的,但這種功能是如何實現的呢?它是以語言為工具,通過喚起接受者的美感來實現的。壹些文學作品所反映的現實的廣度和深度,未必超過史書中的記載。如果把被譽為“詩史”的杜甫的詩,與《唐書》和《子同治鑒》兩部相比較,與白居易《賣炭翁》、《順宗實錄》中的類似記載相比較,這就不難理解了。但後者不能代替前者,因為前者是文學,有審美價值,更能感染讀者。當然,我們也可以用詩歌來證史,把古代文學作品作為研究古代社會的素材,從而得到有價值的結果,但這不是文學史的研究,文學史作品必須註意文學本身的特點。
本文以文學創作為中心,闡述了文學的發展。文學史研究有幾個層次,最外層是文學創作的社會政治經濟背景。背景研究非常重要,是深入闡釋文學創作的壹把必不可少的鑰匙。但對社會政治經濟背景的研究顯然不能成為文學史作品的核心內容,文學史也不能寫成社會發展史的圖解。第二個層次是文學創作的主體,即作家,包括作家的生活、思想和心態。應該充分重視對作家的研究,但作家研究不是文學史作品的核心內容,文學史也不能寫成作家評論和傳記的集成。正史中的《文遠傳》和《文藝傳》不是現代意義上的文學史。第三個層次是文學作品,是文學史的核心內容。因為文學創作最終體現在文學作品中,沒有作品就沒有文學,也就沒有文學史。換句話說,文學史作品的核心內容是解釋文學作品的演變,前兩個層面都是圍繞這個核心展開的。
文學創作與文學理論、文學批評和文學欣賞密切相關。文學理論指導文學創作,文學批評和欣賞是文學創作完成後讀者的反應。文學發展史是壹部文學創作、文學理論、文學批評和文學欣賞共同推進的歷史。這並不是說要在文學史著作中加入很多文學理論、文學批評、文學鑒賞。今天,文學理論批評史已經成為壹門獨立的學科,寫文學史就更沒有必要了。我們只是強調寫文學史要關註文學思想的發展演變,用文學思想解釋文學創作,關註文學的接受,引導讀者正確欣賞文學作品。
還有與文學創作密切相關的文學媒體。古代的文學媒體遠比今天少,只有口頭傳說、文字抄寫、印刷出版、說唱表演等等,但都足以吸引我們的目光。文學作品是依靠媒介來發揮讀者作用的。不同的媒體對文學創作有不同的要求,而創作不得不適應甚至遷就這些要求。在壹定程度上可以說,文學創作的情況取決於媒體。從口頭傳播到書寫臨摹,再到印刷出版,媒介的變化引發的創作變化值得關註。先秦兩漢文學作品的簡潔性與文字的復雜性無關。唐宋詞的演唱風格對創作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印刷術發明後,大量文獻長期廣為流傳,對宋代文人化作家和宋代以學為詩特色的形成產生了重要影響。宋元說話藝術對小說創作的影響,以及宋元戲曲表演方式對劇本創作的影響都是不容忽視的。媒介對創作的影響,給創作帶來的變化,都應該載入文學史。
總之,文學創作是文學史的主體,文學理論、文學批評和文學鑒賞是文學史的壹翼,文學媒介是另壹翼。所謂文學標準,強調的是文學創作的主體及其兩翼。
從某種意義上說,文學史屬於史學的範疇,寫文學史要有歷史的思維方式。文學作品既然是“歷史”,就要突破過去單純按時間順序排列作家作品的模式,註重“歷史”的脈絡,清晰地描述傳承和演變的過程。文學史作品既然是“歷史”,就必須依靠描寫,要把通常的評價性語言變成描述性語言。評價性語言重在定性分析,描述性語言重在說明情況、現象、傾向、風格、體裁、特點,說明創作得失及其原因,說明文學發展變化的前因後果。描寫和評價不僅是兩種不同的語言習慣,也是兩種不同的思維方式。描述不排斥評價,自然包含評價。文學史作品既然是“歷史”,就應該尋求“歷史”的規律,而不滿足於事實的羅列。但規律存在於文學事實的聯系中,這是自然的結論,而不是從外部貼上的標簽。
我們不僅不排斥而且非常重視文學史與其他相關學科的交叉研究,從文化學的廣闊視角審視文學。文學的演變與整個文化的演變密切相關。古代的文學家往往是歷史學家、哲學家、書法家、畫家,他們的作品往往滲透著深刻的文化內涵。因此,借助哲學、考古學、社會學、宗教學、藝術學、心理學等相鄰學科的成果,借鑒他們的方法,將給文學史研究帶來新的面貌,在學科交叉上取得突破性進展。比如,先秦詩歌離不開原始巫術、歌舞;漢代的文學與儒家的獨尊地位有很大關系。魏晉南北朝文學研究不能不關註玄學和佛學。研究唐詩不能不關註唐代的音樂和繪畫;宋詩研究不能不關註理學和禪宗。山西保存的戲臺、俑、刻磚和壁畫是研究金元文學的重要資料。明中葉社會經濟變革所帶來的新的社會環境和文化氛圍,是研究當時文學發展不可忽視的。這些都說明了廣闊的文化視野對於文學史的研究是多麽的重要!有了文化學的視角,文學史的研究可以深化。
文學史的存在是客觀的,文學史的描述要努力貼近文學史的真實。但文學史著作能做到什麽程度呢?這確實是個大問題。因為文學史的材料在當時的記錄過程中帶有記錄者的主觀色彩,在流傳過程中丟失,所以現在寫文學史的人不可能完全看到;再加上編劇從不同的角度選擇不同的素材,觀點、方法、表述都是個性化的,所以純粹客觀地描述文學史幾乎是不可能的,總會有壹些主觀性。如果這個主體性指的是作者的個性,嚴謹創新,這樣的主體性正是我們所需要的。如果這種主觀性指的是壹個時代相似的觀點和方法,以及由於信息不同而產生的壹些時代特征,那也沒什麽不好。我們當代人寫的文學史,不僅是當代人寫的,也是為當代人寫的,壹定是當代的。這種當代性表現為:當代價值判斷、當代審美趣味和對當代文學創作的關註。如果研究古代文學史,可以前車之鑒,關註當代文學創作,這樣寫出來的文學史對當代文學創作更有借鑒意義。當代的文學史著作更容易被後人註意,因為它們反映了當代人的思想。但無論如何,絕不能把主觀性當成獨斷、專橫的代名詞。
寫中國文學史要借鑒外國文學理論,但必須立足於中國文學的實際,不能生搬硬套外國的時髦理論作為解釋中國文學的公式。有誌於中國文學史的研究者,應該把中外、傳統、現代的文學理論融為壹體,從中國文學的實際出發,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以實事求是的態度來闡述中國文學史,而不是先設定壹個框架,再用適合這個框架的材料來填充。
文學史編纂是撰寫文學史的基礎性工作。所謂文學史編纂,包括書目、版本、校勘、作家生平考證、作品鑒定、史料檢索等。,是壹種以鑒別和整理材料為目的的考證。這是寫文學史不可或缺的基礎工作。沒有這個基礎,文學史所依據的材料的可靠性就差很多,但嚴格來說,文學史編史並不完全等於文學史。著眼於學科的劃分,為了促進學科的發展,應該在文學史之外設立壹個分支學科,即文學史史料學;但就學者而言,歷史的討論和史料的考證都要兼顧,完全不了解史料是很難做好文學史研究的。
第二節中國文學的演變
文學進化的內外因素:中國文學的不平衡發展:流行與高雅風格的滲透與交融;文學與道教的改造與創新。
推動中國文學演進的因素既有外部因素,也有內部因素。所謂外部因素,是指社會經濟、政治文化、民族矛盾、地理環境等的影響。比如春秋戰國時期社會經濟政治的大變革,帶來了文化上的百家爭鳴,相應的,文學也繁榮起來。漢代大壹統的政治背景和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政策,直接影響了漢賦的出現和漢代散文的特點。漢末黃巾起義和軍閥混戰影響了建安壹代人的思想,開創了建安文學的新局面。南北對峙導致文風迥異,隋唐統壹和唐代廣泛的對外文化交流促進了唐代文學的繁榮。宋代理學的興起、士入仕機會的增多以及印刷術的發展,對宋代文學產生了重要影響。元代文人地位低下,他們走向市場,直接促進了元雜劇的發展。明中葉以後,商業經濟繁榮,市民成長,反映和適應了這種新的社會形勢,文學發生了劃時代的變化。清朝初年民族矛盾突出,在文學創作中也有所體現。1840鴉片戰爭後,中國成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文學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這些都很好理解。
中國文學演變的內在因素是壹個非常復雜的問題。
首先要考慮文學發展的不平衡性。由於中國歷史悠久,幅員遼闊,中國文學發展的不平衡性尤為突出。這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壹,風格發展的不平衡。各種風格都有壹個從萌芽到形成再到成熟的過程。所謂風格發展不平衡,包括兩個方面:壹方面,各種風格的形成和成熟有不同的時間,包括先有後有。詩歌和散文是最早的兩種文體。早在商周時期,就有以文字記載的詩歌。在中國的各種文體中,詩歌和散文是基礎。直到魏晉南北朝時期,小說才初具規模,到了中唐時期才出現成熟的小說。宋金時期,出現了宋雜劇和金本元,標誌著中國戲曲的形成。以上是風格的大致輪廓。如果再細分,駢文形成於魏晉以後,詞形成於中唐,白話短篇小說形成於宋代,白話小說形成於宋元,散曲形成於元代。中國各種文學樣式形成的時間相差幾百年甚至壹兩千年,可見這種不平衡性是多麽突出。另壹方面,從發起到形成再到成熟的過程長短也是不壹樣的。比如小說,從上古神話到唐傳奇,經歷了極其漫長的時間;伏的形成過程要短得多。
第二,朝代的不平衡性。很容易理解,不同朝代的文學整體成就是不壹樣的。有的朝代相對繁榮,有的朝代相對平庸。而且每個朝代都有自己比較發達的文體,如:漢代的賦,唐代的詩,宋代的詞,元代的曲,明清的小說。這並不是說這些朝代的其他文體不值得關註,比如宋詩、清詩、清詞,也很重要,但作為代表文體,還是上面說的那些。其實壹個朝代內部的文學發展也是不平衡的。在壹些歷史悠久的朝代,如漢、唐、宋、明,最初的文學相對平庸,經過兩三代人的努力才達到高潮。壹些小朝廷可能會突然出現某種風格,如梁和陳的詩歌,南唐和西蜀的詩歌。
第三,地域不平衡。所謂地域不平衡,包含兩層意思:壹是在不同朝代,各地文學發展跌宕起伏,呈現出盛極而衰的局面。比如建安文學集中在鄴都;梁集中在金陵;唐代河南、山西詩人較多,明清詩人較少。宋代江西詩人很多,前後很少。明清時期江浙文風最盛,作家最多。嶺南文學在近代尤其值得註意。第二,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風格,以至於有些風格有不同的地方特色,至少在形成後的很長壹段時間內是如此。比如《楚辭》有明顯的楚特色,五代詞有鮮明的江南特色,雜劇有濃厚的北方特色,南戲有突出的南方特色。中國文學發展的地域性表明中國文學有壹個以上的發源地。
我們應該充分註意中國文學發展的不平衡性。在解釋文學的演變時,要突出主線,立體描述。
其次,在中國文學的演變中,有壹些對立和互補的因素,它們的相互作用值得註意。
比如俗與雅的相互影響、轉化、促進。《詩經》中的“國風”本來就是民歌。經孔子整理後,在漢代被儒家奉為經典並加以闡釋後,變得優雅起來。南朝民歌發源於長江中下遊地區。這是壹部庸俗低俗的文學作品,卻引起了梁陳宮廷文人的興趣,從壹個側面促成了梁陳宮體詩的產生。詞最初是唐代流行的民間曲調,在發展過程中逐漸雅化。在宋元時期,當戲曲在街頭的勾欄瓦舍裏演唱時,它們是適應市民口味的通俗文學。後來文人接過這種通俗的文學形式,加以改進,於是產生了《牡丹亭》、《長生殿》、《桃花扇》等精致典雅的作品。在俗與雅之間,主要是俗對雅的影響和促進,以及由俗到雅的變化。也有壹些由雅入俗的例子。宋代壹些詩人刻意以俗為美,表面上是化俗為雅,實際上是把原本高雅的詩詞變成了俗,在俗中求新趣。
俗與雅的相互作用,使得文學的長河在保持清新的同時,又被清新的活水源源不斷地補充和攪動。
再比如各種風格的相互滲透和融合。每種風格都有自己獨特的體系和功能,構成了風格之間的界限。早在《典論·隨筆》中,曹丕就說過:“誦要雅,書要理,題要實,詩要美。”後來新的樣式越來越多,分類越來越細,對不同樣式的系統和功能的理解也越來越準確。文體歧視是壹個值得註意的問題,但文體融合是壹個關系到文學發展的大問題。例如,詩歌和賦的區別是顯而易見的:詩人是戀愛中的,而賦是肉體上的;詩不避簡,賦不厭繁;詩的美在於內斂,賦的美在於鋪陳;詩是用來玩的,是用來炫的。但魏晉以後,賦吸收了詩的特點,抒情小賦盛行,富有詩意。初唐詩歌又吸收了辭賦的特點,出現了辭賦現象,如陸的《長安古意》。再比如,詞和詩不僅體系不同,早期的功能和風格也不同。”話對於身體來說,應該是難以修復的。詩不能說的妳可以說,詩能說的妳不能說。詩浩浩蕩蕩,言詞綿長。“詞意在伴樂娛人,是十七八歲的少女在壹場精彩盛宴的基礎上,輕歌曼舞,歡天喜地的娛樂品。政治教育和出身貧寒的大題目都是用詩來表達的。文字不過是把詩裏不能也容不下的背上的感情發泄出來,詩和文字的界限是清晰的。但從蘇軾開始,詩被賦予了詩的功能,詩與詞的界限在相當程度上被模糊了。周邦彥吸收了辭賦的筆法,以賦為詞,在詞的有限空間內盡最大努力作出鋪張,詩賦的疆域有所突破。但辛棄疾以文為詞,詞與文的距離也有所拉近。再比如,詩歌和散文的界限本來是清晰的,但是到了宋代以後就模糊了。宋人之所以能在唐詩之後另辟蹊徑,打開新局面,是因為他們把文學當成了詩歌,在壹定程度上打破了這種界限。再比如,中國的小說吸收了很多詩詞,唐代傳奇中的名篇,如《鶯鶯傳》、《李娃傳》、《長恨歌》等,都充滿了濃濃的詩意。宋元以後的白話小說也與詩歌有著密切的聯系。在宋代,人們通常說話和唱歌,那些歌詞是詩。所以有的小說幹脆叫“詩話”“詞話”。在中國傳統戲曲的各種因素中,歌詞占據著非常重要的地位,歌詞也是詩的壹種。沒有歌詞,就沒有傳統戲曲。
壹種文體與其他文體相互滲透、相互交融,吸收其他文體的藝術特色,尋求新變,是中國文學發展的重要途徑。
再比如復古與創新的交替與碰撞。這是壹場文學流派的運動,主要是在詩歌領域。魏晉以後,文學走上了自覺的道路,文學創作也在自覺或半自覺地不斷創新。在這種情況下,劉勰在《文心雕龍通變》中具體論述了文學的傳播與變化,即因緣與變、繼承與創新的問題,其中已經涉及復古與創新的問題。自齊梁以來,詩歌過分追求肉欲,產生了壹些弊端。(梁)裴的《論雕蟲》受到了嚴厲的批評。初唐詩人陳子昂大聲疾呼恢復漢魏本色,成為中國文學史上第壹個有影響的復古呼聲。陳子昂的《追憶似水年華》實際上是壹種創新,它促成了旋律與音律的統壹,是導致盛唐詩歌高峰的因素之壹。到了中唐,韓愈、柳宗元在文學版圖上舉起復古大旗,反對六朝以來盛行的駢文,提倡三代二漢古文。韓、劉復古其實也是壹種創新,是在古文三代的基礎上,建立壹種與“道”融為壹體的新的文學語言和文體。漢劉以後,古文壹度衰落,駢文重新擡頭。直到宋代歐陽修、蘇軾等人重新倡導和書寫古文,才確立了古文不可動搖的地位。
可見,復古與創新的互動也是中國文學演進的壹種方式。
再比如文學與道的離合。這主要是指文學與儒家倫理和政治理想的關系。自漢代確立儒學的統治地位以來,文學與儒學的關系壹直制約著文學自身的演變。文學或離道,或合道,有不同程度的分合。此外,道教、佛教和反映市民訴求的思想也不同程度地滲透進來,給文學研究以不同方向的外力,影響著文學的發展。文學適合儒家,出現過很多優秀的作家,比如杜甫、韓愈、白居易、陸遊。文學從儒家中分離出來,出現了很多傑出的作家,比如陶淵明、李白、蘇軾、曹雪芹。唐代以後,出現了很多關於“明道”、“貫道”、“載道”的討論。“明道”、“透道”和“載道”的表達,與表達自身精神和審美娛樂的要求相互碰撞、相互補充。市民崛起後,反抗封建禮教的思想興起,在情與理的對立中發出新的聲音,從戲曲、小說中很容易聽到。這些不同的因素及其相互作用促進了中國文學的演變。
在文學與道教分離或結合的過程中,中國文學發生了演變。
第三節中國文學史分期
三古七期文學發展變化的九個方面:上古生界、中古生界、近古生代。
如果把中國文學史比作壹條長河,可以從下遊追溯,源頭是壹片渾濁的天空,無法詳細分辨。我們找不到起源的標誌,也無法確定起源的年代。那個口頭時代的文獻應該是很久以前的了,後來的文字記錄也只是那個美好夢想的回憶。最保守的看法是,這條長河的輪廓,從公元前11世紀的《詩經》中出現壹些詩詞開始,就已經很清晰了,然後逐漸匯入支流,越來越寬。有高潮也有低潮,但它們從未停止。如果說文學歷史悠久,只有古希臘文學和古印度文學可以和中國文學相提並論;如果文學傳統延續下去,任何其他國家和民族的文學都比不上中國。
河流有上遊、中遊和下遊,中國文學史也可以分為上遊、中遊和下遊,分別是古代、中世紀和近古代。三古之分,是中國文學史上的壹大時限。三古之內,可細分為七段。
三顧和七段的具體劃分如下:
古代:先秦兩漢(公元3世紀前)
第壹段:先秦
第二段:秦漢
中世紀時期:魏晉至明朝中期(3世紀至16世紀)。
第三段:魏晉至唐中期(天寶末年)
第四段:唐中期至南宋末年。
第五段:元初至明中葉(鄭德末年)
古近紀:明朝中期至五四運動時期(16世紀至20世紀初)。
第六段:從明朝嘉靖到鴉片戰爭(1840)
第七段:從鴉片戰爭到五四運動(1919)
“三顧”、“七段”說主要著眼於文學自身的發展變化,反映文學自身發展變化的階段,而把社會制度的變化、朝代的更替等其他情況作為文學發展變化的背景。文學本身的發展變化作為界限的依據,其他條件作為界限的參照。壹依據多參考可能是最適合描述中國文學歷史進程的。文學發展變化的階段可以與社會制度和朝代的變化相吻合,但社會制度或朝代的變化只是文學變化的重要原因,而不是事實本身。
所謂文學本身的發展變化,可以分為以下九個方面:壹是創作主體的發展變化;第二,作品思想內容的發展變化;第三,文學體裁的發展變化;第四,文學語言的發展變化;五、藝術表現形式的發展變化;第六,文學流派的發展變化;七、文學思想的發展變化;八、文學媒介的發展變化;九、受方的發展變化。三古七段全面考察文學本身的九大因素並參照社會條件,得出結論研究文學史,對文學媒介和接受者關註甚少,不足以對文學的發展變化作全面考察。文學媒介和接受者對文學創作有著不可忽視的深刻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