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的源頭是歌謠。古代沒有文字,只有唱的歌,沒有寫的詩。當壹個人開心或者難過的時候,他往往願意說出自己的感受。日常用詞不夠有力,所以唱;唱歌嘆氣讓別人覺得難過。如果唱歌還不夠,妳的手會跳舞,妳的腳也會跳舞。無論如何,妳會讓妳的力量回家。到了節日,大家聚在壹起犒勞上帝,其樂融融,唱歌的機會也多了。或齊聲歌唱,或相互競爭。傳說葛的《八股文》,三個人唱,拿著牛尾,踩著腳,好像就是描述這種情況的。民謠越唱越多。雖然沒有書,但卻存在於人們的記憶中。有了現成的歌,可以借別人的酒杯,澆自己的街區;隨時挑壹個唱歌的組合,足以緩解焦慮和無聊。如果沒有完全合身的,可以刪掉壹些,改壹些,直到滿意為止。流行歌曲中,不同的詞往往是齊頭並進的,這就是為什麽。但也有被修改成為最終版本的人。民謠真的可以說是“壹人之鋒,多人之智。”
民謠可分為學徒歌和樂歌。歌是隨便唱的。歌曲裏也有節奏,跳舞有助於節奏;但是音樂歌曲的節奏更有規律。在《詩經》的時代,有了七弦琴,有了鐘鼓,已經是壹派壯麗的景象了。民謠的節奏主要靠重疊或重復;本來民謠就以表情為主,只要翻來覆去到了家就行,沒必要廢話。重疊可以說是民謠的生命,節奏是以此為基礎的。字的統壹,押韻的協調,好像是後來發展起來的。有了這些,重疊就失去了在詩歌中的主要地位。寫作之後才有人把那些歌謠記錄下來,這才是原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