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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給我推薦10現代經典散文?

史鐵生的《我和地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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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勇的《死者如此》

沈從文的祥興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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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黃昏很神秘。人只要能多活壹天,這壹天結束的時候,就會有壹個黃昏。然而,歲月滾滾,月滾滾,他們有無數的日子可以過,也有無數的夜晚。我想問:有多少人意識到這個黃昏?——

早上,當殘夢從枕邊飛出,他們醒來,開始了壹天的行走。他們走啊走,壹直走到中午,這時路突然變彎了。似乎他們就這樣溜走了,直到壹天結束。當他們看到遠處的白煙,樹梢被淡淡地塗上了壹層金黃色,當壹群群黃昏的烏鴉隨著太陽飛回來的時候,似乎有什麽東西在輕輕地壓在他們的心上。他們知道夜晚即將來臨。他們渴望休息;渴望夢想的到來。很快,昏暗的夜色糊住了他們的眼睛和心。他們在低矮的茅屋裏忙碌著,把黃昏關在門外。如果有人問:妳看過黃昏嗎?黃昏很美,但他們不知所措。

他們怎麽可能不手足無措?當他們探出懸崖尋找黃昏時,黃昏隨著白煙的消失,樹梢上的金黃,烏鴉背上的太陽色而消失。只剩下朦朧的夜。這個黃昏,像春夜的輕夢,在某個不可知的時間降臨,席卷他們的心,又在某個不可知的時間消失。

黃昏離開了。它去哪裏了?沒有,我先問:黃昏從何而來?我不能肯定地說。誰知道呢?抓不住黃昏,問到底。從東邊來的?東方是太陽升起的地方。從西方來的?西方不是有紅霞嗎?從南方來的?南方只有光和熱,所以說它來自北方似乎是最恰當的。如果我們想壹想,認為北極的盡頭是北冰洋,我們可以在想象中畫出壹幅白色世界、白色雪原和白色冰山的圖畫。再往北,白色的地平線上,分不清哪個是天,哪個是地,哪個是冰,哪個是雪,只是壹片朦朧的灰色。朦朧的灰色黃昏不應該從這裏退化嗎?

然而,它退化了,卻蔓延開了。漫過大平原和草原,留下陰影;漫過森林,留下壹片陰森的黑暗,漫過小溪,把深灰色的暮色融進水聲,水面在靜謐中隱隱發亮;漫過山頂,留給他們星星的光和月亮的光;穿過村莊,我離開了無邊的暮色煙霧...我從每個角落撕下壹片,抓到壹張蜘蛛網。後來,我穿越了孤獨的沙漠,來到了我們的國家。我可以想象:如果我站在沙漠裏面對黃昏,我壹定能看到黃昏從遙遠的地平線上降臨。是什麽樣的?應該是像灰白色的霧吧?還是像擴散的雲?跑著去,依然只是留下了壹個影子,跑著去,來到了我們的國家,帶著遠處彌漫的白煙,帶著樹梢上淡淡的金黃色,也帶著晚霞鴉背的顏色,輕輕地落在人們的心上,被人們拒之門外。

然而在門外,不管人們是否在意,它都以孤獨冰冷的方式為他們安排了壹個夢幻而富有詩意的童話世界。它朦朧而暗淡,就像鏡子裏映出的影子,它把壹切都塗上了銀灰色的夢幻色彩。牛奶色的空氣凝結起來就像真正的牛奶。但它似乎流得又軟又稠。它帶來了寂靜,聽:——靜如大雪紛飛的午夜。但是死了?但不是,比現在多壹點寂靜,就會變成墳墓。似乎壹點也不多,壹點也不少,美好舒適的寧靜軟軟地、厚厚地壓在人們的心上,灰蒙蒙的天空像薄薄的窗簾;樹木、房屋、煙線、雲朵,都像剪影壹樣,靜靜的貼著這壹幕。這裏,那裏,點綴著晚霞的紫色光芒和小星的寒光。黃昏真的像壹首詩,壹首歌,壹個童話。像月亮樓裏傳來悠揚的笛聲,天上響著壹只鶴;像幾十年陳釀的紹酒;喜歡壹切美得說不出口的東西。不能說,只能看;看不夠,只能看懂;只能佩服不了解。-但它最終被拒之門外。

拒人於門外。我這麽說了嗎?我要小心,因為所謂的人不是所有的人,也永遠不會是所有人的。小時候經常待在天井裏等黃昏。我說這些不是為了表明我比別人強。意思很簡單:別人不去,或者不想去,那就去吧。我(當然還有其他人)經常在合適的時候這樣做。常常在夏天,我坐在短凳上,看到角落裏漸漸暗了下來,四周的白墻蒙上了壹層淡淡的影子。黑暗中,夜來香的香味壹波壹波地滲進我的心裏。蝙蝠在天空飛翔。屋檐上的蜘蛛網倒映著灰蒙蒙的天空,朦朧中,還能數出網上的紋路和粘在上面的蚊蠅屍體。突然,不經意間再次擡頭,那顆閃亮的小星星嵌在深灰色的天空中。冬天,天井被雪覆蓋。我蜷縮在房間裏。當我看到白色的窗紙漸漸變灰,爐子裏的火焰在白天越來越紅越來越亮。我也會知道現在是黃昏。我透過擋板的縫隙向外望去:灰色的天空,被雪覆蓋的灰色屋頂。半彎蕭瑟的涼月印在天上,雖然有點蕭瑟;但仍掩不住黃昏的美。這時,即使是經常坐在天井裏等它到來的人,也不得不蜷縮在房間裏。冷清的門外只剩下灰白色的雪。這個朦朧的世界是為誰而造的?黃昏時妳不覺得寂寞嗎?

但是孤獨不會長久。我們還是得在黃昏時離開。李商隱詩中說:“夕陽無限好,被將臨之夜埋沒。”詩人不是在感嘆黃昏不能久留嗎?真的呆不了多久。轉眼間,這黃昏像壹場輕夢,只在人們心中掃過,留下壹片漆黑的夜晚,帶著它的孤獨離去。

走了,真的走了。現在讓我問:黃昏去了哪裏?我更清楚這壹點,而不是它從何而來。我抓不住黃昏的尾巴,問它是什麽。不過,據推測,北方人應該去南方。誰說不是往南了?我看到了事情的發展。-越過南墻;越過南方的山丘和森林;在美麗的中國南方。壹直到非洲。非洲有陡峭的山脈;山脊上有壹片又深又黑的森林。再想遠壹點,林子裏有老虎。老虎?黃昏來臨,是時候點亮妳那只在白天才露出淺綠的眼睛了。是不是像兩盞燈?森林裏也應該有野生的野草,比人還高。草叢裏有獅子、大蚊子、奧庫莫、蝙蝠,比普通蝙蝠大。夕陽的余暉透過樹枝上的蜘蛛網從薄薄的樹葉中泄漏出來,明亮的金光以棕紅色照耀著整個森林,與草叢下毒蛇吐出的毒氣結合在壹起,變成了五顏六色的霧氣。應該有螢火蟲。現在在閃,應該有花;不過好像應該不是夜來香或者夜來香。這是什麽?都是邪惡的毒花。在毒氣中,不應該有比惡之花更多的嗎?這朵花的香味慢慢融進棕紅色的空氣,融進絢爛的彩霧。分裂成壹團;滾進壹股溫熱的空氣中。然而,炎熱的空氣很快就被昏暗的夜溶解了。只剩下閃爍的螢火蟲,現在漸漸亮了。老虎的眼睛更像兩盞燈,默默地盯著剛剛出現在深灰色天空中的星星。

然而,在這裏,黃昏還是要去的。又去哪裏了?這個真的沒人知道。——借冷月之光爬進黑暗的天空?小明星看完爬天河了嗎?在蝙蝠的翅膀上,在屋檐下?是溶解在遠山後面帶著西天的光環嗎?誰能清楚地知道這壹點?我們只知道它走了,帶著它的孤獨和美麗,像壹個痕跡,像壹個春夜的輕夢。

不見了。-現在,現在我能問什麽?等待明天?明天來了,明天,明天。當人們看到遠處的白煙,樹梢被淡淡地塗上壹層金黃色,壹群群暮色中的烏鴉隨著太陽飛回來,似乎有什麽東西壓在心頭,渴望著夢想的到來。關上門。裏外還是黃昏,等他們再找的時候,已經沒有了。從北冰洋跑過來,路過,去了非洲森林。去哪裏,誰知道?然而,夜已經來臨:漫長的黑夜,星光與月光閃耀的夜,飄香的夜……只是夜,漫長的夜,永遠不會結束的夜,黃昏呢?——黃昏從來不存在於人的心中。只有壹個獵物,走了,像春夜的壹個輕夢。

火在熊熊燃燒,火是那麽的紅、紫、藍、綠,讓人看壹眼就會覺得寒顫。邪惡!怎麽這麽邪惡!壹個女人,留著長發,披著紅黑相間的紗布,站在火焰中。飆升的霧氣模糊了她的臉,只有那雙帶著復仇和憤怒的眼睛狠狠地瞪著他。天啊當他的眼睛瞥到那雙眼睛的時候,壹股寒意從腳底傳到五臟六腑,恐懼壹下子把他驚醒。

最近幾天,為什麽總是重復同壹個夢?他擦了擦額頭滲出的冷汗,看著躺在病床上的女人。醫生說她發燒壹周了。這不是壹個好現象,對於白血病人來說,意味著死亡更近了。壹想到她已經不知不覺地走進了他的生活,融入了他的生活,他就不寒而栗。上帝啊。為什麽他到現在才明白這壹點?他用手捶著頭,已經來不及了。

她蜷縮在床上,似乎睡得很香。如果她不是因為化療掉光了頭發,他都不敢相信她是壹個被上帝判了死刑的人。他坐起來,又幫她拉被子。他的手摸了摸她的額頭。唉!她還在發燒。醫生說這種燒法,就算找到臺灣省的同樣的骨髓,移植可能也來不及了。

她曾經告訴他,她願意壹輩子跟著他。她的生命有那麽短嗎?他的眼睛看著她只有蓬松的頭皮,想到第壹眼看到她的時候,正是她那如瀑布般順滑的長發,容納了他今生所有的愛。

當時他已經是壹個有妻有女的人了,而且憑借丈夫的關系,在壹家大型國有外貿公司謀到了壹個部門經理的職位。國營外貿公司是個奇怪的地方。它們不像國營工廠那樣傳統保守,也不像外資企業那樣現代開放。壹方面要聯系外商以便拿到訂單,另壹方面要聯系工廠業務員備貨。既接受新事物,又擺脫不了傳統的束縛。有點像鴉片戰爭中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國。屬於異國的,想學卻不敢真的跟著學,想放卻還是放不下。現在這麽流行的情人現象,雖然在那裏還是黑幕類,但也在偷偷流行。

那時的她是壹個剛畢業的清純浪漫的女孩,在他的部門做出口助理。‘輔助出口’這種說法很好聽,但實際上是做訂單和驗貨的雜工。剛出校門的人,自然充滿了理想和抱負,試圖用所學在社會上展示自己的實力。後來大都會發現,原來學校的課本都是本來可以扔掉換衛生紙的廢物。然而幸運的是,在她意識到之前,她遇到了他。在她眼裏,他是壹個偉人。名牌大學畢業才六七年,就走上了這家大型外貿公司的中層領導崗位。

說實話,她算不上美女,但幹凈可愛,挺單純也不知怎麽的,只記得那張熟悉的臉總讓他當時看到她就有似曾相識的感覺。她對工作非常認真。看到她讓他想起了自己。是啊!那時候的我,還沒有那麽天真的去發那些永遠無法回復的傳真。我還雄心勃勃地要自己開發新產品和尋找新客戶。結果發現不僅找不到,單個找,很容易就被那些所謂的官方出口商以各自職位的名義拿走了。這個世界弱肉強食,妳不踩別人,別人就踩死妳。大自然的生存法則在哪裏都行得通,今天就是最好的證明。如果他沒有能夠追到現在的老婆,如果他沒有憑借老公的關系打通上下聯系,他還是壹個小小的卑微的外銷助理。

而她,是的!她太年輕了,起初他只把她當作小妹妹。事實上,他只比她大六歲。只是在這部分社會中,教導人們成長的速度太快了。六年的社會經歷,能讓她覺得他是壹本深奧難懂的書,但值得壹讀。他似乎蒙上了壹層傳奇色彩。他很清楚自己的定位,也很清楚自己應該做什麽來匹配這個定位。他明白自己的擔子很重,有必須履行的義務,有不能拋棄的責任。

這是他當初選擇的路。在事業和愛情之間,他放棄了愛情。放棄愛情?不,他想過了。他壹生中放棄過什麽嗎?不是,他娶了那個女人是因為他當時沒有壹個合意的女朋友,心中滿是名利的念頭,才體會到愛情的滋味。其實他知道自己是壹個很貪婪的人。他想抓住這個世界上的壹切,金錢,名利,事業,愛情。他希望他的生活是壹個完整的舞會。如果上帝願意給,他就會接受。上帝不給,就壹定要贏。在學校,他是門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在家裏,他是好兒子,是父母的驕傲;婚後,他是好夫妻的依靠;現在,他仍然是女兒的好父親。他有著溫柔帥氣的外表,聰明的頭腦,浪漫而富有才華,為人處事圓滑。他遵守社會、家庭和人的規則,他總是試圖讓壹切看起來完美。

然而,在和她越走越近之後,他覺得自己的生活中失去了壹些真實的東西。和她接觸越久,這種感覺就越強烈。他覺得她就像壹個活生生的人。她可以毫無顧慮的表達自己的情緒,生活就是這麽簡單輕松。尤其是她的笑容,那種原本發自內心的笑容能讓周圍的人感到幸福。他是那麽不自覺的被她吸引,他們是那麽不自覺的走到了壹起。愛情,當它來臨的時候,理智的防禦在它面前是脆弱的,或者基於某種讓自己的生活更加完美的想法,他自私地抗拒著理智的覺醒。

在壹次事故中,他把她變成了他的女人。然而,當他占有了她的處女之身時,她那滿足而神聖的表情讓他感到羞愧。那壹刻,他似乎有壹種沖動,甚至想放棄自己的家庭和現在的職位,和她壹起離開這裏,過田園般的生活。

“先生,妳先走吧!我已經三天沒睡了,所以在她醒來之前,妳已經筋疲力盡了。”護士又來查房了。她真的很同情這個男人。自從他三天前走進這間病房,就幾乎沒有出來過。不是呆呆的,也不是偷偷的抽鼻子。男人有淚不輕彈,只是還沒到傷心的地方。才過了三天,原來的魅力男有點老了,有點消沈了。

“哦,不,我要在這裏鋪床。”他不想離開她,哪怕是壹個晚上。他真的很害怕有壹天醒來,看到她的臉上蓋著白色的床單。

“嗯,妳也應該早點睡覺。”

天已經黑了。看著護士餵她吃了藥後,他開始鋪床。鋪床的時候,我想起了那個奇怪的噩夢。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從我睡在這裏開始就沒有停止過,壹天比壹天清晰。唉!我不知道這是什麽意思,但我希望今晚不要再這樣了。

徐新真的很累,倒下後不久,他就能聽到自己的鼾聲。....

“我怎麽了?為了妳拋棄我父親,叛教,我願意和妳走到天涯海角。那妳呢?...妳為了那個小婊子放棄了我?妳配得上我嗎?”還是那個可怕的女人,在地裏近乎瘋狂的對著壹個男人尖叫。我看得出她的精神處於崩潰的邊緣。突然,她的語氣軟化了,變成了懇求:“留下來,妳的孩子我有,留下來,我可以不再在乎妳的過去,只要妳沒有未來。”

“妳娘,以妳的聰明還不明白嗎?妳以為我闖蕩江湖幾十年,還有什麽能拉住我?妳壹開始就不應該把賭註押在那個孩子身上。”男人的聲音很冷,厚厚的筐裏沒有壹絲溫柔。那人的裝束很舊,像是宋代的俠客,頭戴金冠,身穿長袍,腰間佩劍。那個男的很帥,細長的單丹鳳眼,濃濃的豎眉。他深棕色的皮膚,魁梧的身材,再加上他整個人的性格,看起來就是壹個傷女人心的高手。

“愛情?妳真的愛那個小賤人嗎?”她微微擡起頭,用手捋了捋松散的頭發。這壹刻,她發現自己其實是壹個符號。要不是那雙無情怒視的眼睛,她的美貌絕對能讓很多男人成為她裙下之臣。

“是的,我愛她,我希望她成為我的妻子。我們永遠是夫妻,永遠在壹起。”說到自己的愛人,他的語氣變了,每壹句話都包含著壹絲絲的幸福。

“妳想在壹起嗎?好吧!那妳們就可以永遠做夫妻了!步飛翼,妳會後悔今天說的壹切。我詛咒妳...詛咒妳...詛咒妳。......

壹連串令人震驚的怒吼讓他再次從噩夢中驚醒。這場混亂的噩夢已經讓他筋疲力盡。他用手捏著自己的臉,轉過頭,看著那個還在昏迷的女人,這輩子他唯壹愛過卻也是受傷害最深的女人。壹種負罪感再次在他心中蔓延。他想到了自己的浮躁和自私,他壹次又壹次地自責。上帝啊。為什麽這壹切來得這麽快?妳為什麽不給他壹個彌補的機會?

上帝沒給他機會嗎?不,其實他是在她剛住院的時候得到的消息,只是當時太擔心了。他以為她不會得到什麽認真的,他壹直不肯為她放棄什麽。

他想到了他的妻子,壹個精明的知識女性,當她有了外遇的時候,她總是知道如何讓她的丈夫回到她身邊,即使那只是壹個身體。他清楚地記得,妻子發現她的存在時,利用丈夫的關系調換了她的業務部門,並嚴厲警告他,如果不停止和她的關系,就永遠不能再在外貿上立足。其實他老婆也沒必要說,他也明白如果這件事傳到國外會有什麽後果。在那個婆婆重重復雜的老外貿公司,像他這種原本頭上有光環的人物,壹旦發現自己生活作風有問題,就不會被那些閑言碎語淹沒。此外,他剛剛當選為上海市十大傑出青年。這是他奮鬥多年的,他要給自己壹個交代,壹種補償。他這個正骨眼絕對不能出錯。

他真的是世界上最自私的人。壹方面,他不想讓自己現在的地位和成就受到壹點點損害。另壹方面,他又不想放棄對愛情的深深眷戀。白天,他穿著紳士的外套,冷冷地面對她熱切的目光;到了晚上,他控制不住對她美好身體的渴望,壹有機會就找她出來做愛。只是他讓這壹切變得更加微妙和秘密。

要不是壹個月前,公司體檢查出她的血液中含有不良因子,並勒令她住院,他覺得他們可能還在那個租來的小屋裏搞曖昧。惡心!他又重重地撞了壹下頭。現在不是玷汙她的時候。是啊!他知道這個消息壹個月了,卻壹次都不敢來看她。其實作為老上司,他早該來拜訪她了,只是不敢。他明明知道自己心裏有鬼,他害怕她會不受控制地撲進他的懷裏。他當時怎麽跟妻子解釋?況且十大傑出青年改選在即。這個時候,壹點點的關註都會給他帶來威脅。在瓜田梨子下發生的事是絕對不可能的。

就在這個時候,他意識到他真的愛她。她壹直在他心裏。雖然不能去看她,但那幾天沒有壹個晚上能安然入睡。還有那個夢,大概就是那個時候開始的。夢裏是壹個英雄輩出的時代。壹個魔教教主的女兒愛上了壹個穿著白袍的江湖客,江湖客卻愛上了教主身邊的石碑女子。呵呵,很老套的三角戀。壹開始他懷疑是武俠小說看多了,形成了精神上的反思。只是當教主的女兒竭盡全力卻依然得不到江湖人的愛時,極度的嫉妒讓她瘋狂了。她跳進燃燒的火中,把自己作為祭品,來換取惡魔給她的詛咒權。“我詛咒,我忍受這火烘烤的代價是妳來世的愛情,我詛咒,妳來世的愛情將是永遠無法挽留的煎熬;我詛咒,妳來世的愛情將是壹把刺入彼此胸膛的利劍……”不知道有多少次,那個恐怖的嗚嗚聲把他從夢中驚醒,但他醒來後經常會覺得有些奇怪。為什麽那個江湖客在面對詛咒的時候總能如此淡定?

他喜歡看武俠小說,金庸的,古龍的,羨慕獨行俠的生活方式,浪跡天涯,無所顧忌,無所牽掛,敢與皇帝平起平坐的壯誌豪情。其實很多時候,他都想重重地拍桌子,對著自己什麽都不懂,只會瞎指揮的老板大喊:“媽的!我不幹了”,那壹定很提神。他常常覺得自己身體裏總有另壹個自己要沖出去,但卻被牢牢裹在壹個厚厚的繭裏。

“是易哲嗎?”躺在床上的女人似乎醒了。

“刺繡!哈哈,妳終於醒了。”上帝保佑,她醒了,給他時間告訴她,他有多想她,有多需要她,有多愛她;讓他有時間向她坦白自己的自私和無情。

“妳怎麽來了?虞雯來看妳了?”

“嗯,妳為什麽不早點告訴我妳得了這種病?”

她沒有回答他,但臉上露出了幸福的微笑。等等!他似乎在哪裏見過這樣的笑容?就像那個夢裏壹樣。......

這是壹場激烈的殺戮。大約壹百名手持刀劍的基督徒圍住了這位名叫布飛翼的江湖客,他的身旁還有壹名身穿藍色襯衫的女子。飛翼步顯然受傷了。他握劍的手壹直在流血,但他還是想保護身邊的女人。100多人奉首領之命來殺他,首領主要是為他死去的女兒報仇。看來這個地方會成為他的藏身之處。“為了壹個女人值得嗎?”有壹次好朋友問他值不值得,他知道值。俗話說,錢好找,知己難求。他闖蕩江湖這麽多年,不是為了名利,而是為了報仇。只是他的天性中有壹種崇尚自由的情緒。他向往簡單輕松的生活方式,追求壹種天高任鳥飛,海闊任魚遊的感覺。所以,他拒絕了尤娘的愛,因為他知道,她會用自己的愛來束縛自己。他需要壹種身體上的自由和精神上的安定,就像天空中飛翔的風箏可以憑著翅膀和風速在藍天中飛翔,同時他需要壹個可靠的人在厚重的大地上握住線軸。而藍藍正是他要找的人。他願意把自己漂泊的心交給她。從此他覺得這輩子可以過得無怨無悔了。

他不會怕死的。藍藍在哪裏?他知道她不會害怕。最後因為寡不敵眾,腹部和背部受傷,死在刀下。雖然他們兩人死時都受了傷,但當他伸手去拉藍藍的手時,他在藍藍血淋淋的臉上看到了微笑,這使他死得非常平靜,死得很公平。

為什麽這樣相似的笑容現在只能讓他更加愧疚?

滴滴——滴滴——滴滴——他的手機響了。

“哲翼,妳瘋了嗎?妳還和那個女人在壹起嗎?”是他的妻子。

“是的。”

“妳在那裏呆了三天,如果讓別人知道,妳想過後果嗎?現在是最後壹次選擇,這是如果出了什麽差錯,妳將會失去妳所有的努力……”

“那就算了。”他的語氣出奇的平靜。平靜得連她自己都有點吃驚。如果他沒有示意她不要出聲,她會問他為什麽。

“什麽?“算了”這個詞是什麽時候出現在歐的字典裏的?妳這麽多年的努力就因為這麽壹個小姑娘毀了,值得嗎?”

值得嗎?又是這樣的問題。人壹輩子都在想值不值得。誠然,人生不可能盡善盡美,人在不同的時間會被迫面對不同的選擇。人無法遇見未來,也無法知道怎樣的選擇才是最好的,所以才會優柔寡斷,猶豫不決。

“值得,因為我愛她。”這是他第壹次敢於告訴別人他愛她。說了之後,他覺得背上的十字架輕了很多。“我想我們的婚姻該結束了。總有壹天我會找個律師和妳談談的。”

對方沒有回答。短暫的沈默之後,他掛了電話。反正沒關系,他想。其實生活中有很多事情並不是最重要的,只要妳覺得值得。成功與失敗,幸福與不幸都不會在自己的頭腦中定義。得失是相對的。關鍵在於如何把握自己在這短暫的人生中真正想要的東西,不要讓它和妳成為失去的朋友。在即將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不要留下太多的遺憾,那麽妳的選擇就是值得的。他看著她的笑臉,深情地告訴她,等她好了就娶她。當然,現在他要去買壹枚漂亮的戒指。

她拉著他的手,似乎不願意讓他離開。呵呵,這個傻丫頭居然說要牽著他的手走,讓她來世早點認識他。怎麽會呢?他走在路上,口袋裏裝著壹枚白金鉆戒,很耀眼。他不是說過‘鉆石恒久遠,壹顆永流傳’嗎?永恒,他喜歡這個詞,他相信他們會世世代代是夫妻。

呵呵,他的思緒開始遊走了。他第壹次覺得生活可以這麽輕松,第壹次意識到幸福是壹種精神上的滿足。他沈浸在自己的世界裏,過馬路的時候沒有看到壹輛卡車從岔路口拐過來。汽車開得太快了,當司機發現他時,卡車已經從他身上碾過去了。

地上鮮紅的血像燃燒的火,也紅的發紫,紫的發藍,藍的讓人心寒。水晶鉆石在鮮血的染色下更加明亮。

是啊!鉆石不會燃燒。

參考資料:

/love/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