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後至60年代初的近20年間,左翼文學蓬勃發展,湧現出壹批優秀的作家和作品。比如弗蘭克·哈代(1917~),他的小說《不便的力量》(1950)抨擊了社會的黑暗;艾倫·馬歇爾(1902~)擅長刻畫兒童心理,以自傳體小說《我能跳過壹個水坑》(1955)而聞名。約翰·莫裏森(1904~),工人作家,主要反映工人生活,著有短篇小說集和長篇小說《蔓延的城市》(1949)。
20世紀三四十年代,澳大利亞文學界曾發生過壹些關於文學流派和文學觀點的爭論。20世紀30年代初,與諾曼·林賽有關的“幻影派”詩人反對文學藝術中狹隘的民族主義傾向,他們有意識地尋找壹種表現形式來代替流行的“叢林歌謠”,在詩歌創作中過分追求形式美。代表詩人有肯尼斯·斯萊塞(1901 ~ 1917)和羅伯特·菲茨傑拉德(1902~)。雷克斯·吉梅爾(1913~1955)發起了“津迪沃·羅巴克運動”。“津迪沃羅巴克”在當地語言中是“合並”和“融合”的意思。英國吉梅爾認為,作家和藝術家只有與澳大利亞融為壹體,才能真正創作出優美的作品;有人認為,作家和詩人應該從土著人民的藝術、詩歌和傳說中汲取營養。這場運動是他們第壹次從新的角度提出民族文學的口號,也是他們第壹次把人們的註意力引向本土文化。20世紀40年代初,馬克斯·哈裏斯(1921~)創辦了詩歌刊物《憤怒的企鵝》,主張先鋒詩歌,即在詩歌創作中模仿英美的超現實表現手法。
與此同時,意識流小說開始傳入澳大利亞。帕特裏克·懷特(1912~)在小說創作中刻意運用意識流手法,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人樹》(1955)《風暴眼》(1973)都是他的成功學作品。他的小說關註人物的內心世界,在語言的運用上也獨具匠心。因此,懷特以1973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成為第壹位獲此殊榮的澳大利亞作家。其他著名作家還有:克裏斯蒂娜·斯特德(1902~),以及《悉尼七個窮人》的作者(1934)。哈爾·波特(1911~)風格獨特,文字刻意創新,除了短篇小說,詩歌創作也很突出;倫道夫·斯托(1935~)的小說在文筆上接近白色,但大部分是關於西部生活的。托馬斯·肯尼利(1935~)是壹位多產作家,有14部小說和3部劇本。克裏斯托弗·考什(1932~)被認為是近年來優秀的作家,雖然作品數量不多,但風格清新。
最著名的詩人有亞歷克·德溫特·霍普(1907~),還有朱迪思·賴特(1915~)和大衛·坎貝爾(1915~1979)。
澳大利亞戲劇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發展迅速。最重要的劇作家有亞歷山大·布佐(1944~),大衛·威廉姆森(1942~),傑克·希伯特(1940~),巴裏·奧克利(19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