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描述或解釋的方式,隱喻可分為直接隱喻、比喻、類比、借代、對偶、比喻和比喻。有十類:簡單隱喻、細節隱喻、引用隱喻和虛擬隱喻。
延伸隱喻
本體和喻體都是短句,往往形成並列句式,有的本體在前,有的本體在後。不需要隱喻,但是它們的隱喻意義非常清楚。這個比喻的擴展形式叫做引申和類比。
《出埃及記》1:人有悲歡離合,月有沈浮,古難全。——蘇軾《水調》。
壹朵花,我們不認為它是香的,而是從許多花中提取的精華,只要壹滴,我們就感受到它的豐富。詩歌、戲劇、小說很多,所以感人至深,與作者對素材的正確呈現有很大關系。(秦牧《北京花房》)
類比和隱喻
打個比方,喻體和隱喻都沒有出現,只是喻體的特征被保留了下來,直接加到了本體上。使本體具有人或物的某種特征或情態:形式上是——本體n(名詞)+V(動詞)或adj(形容詞);而隱喻的形式必然是——本體n(名詞)+比喻詞+喻體n(名詞)。註意:隱喻不出現。本體和比喻詞其實都可以歸結為明喻,本質上是壹樣的。
示例:
夜晚,盲目的野藤還在那裏摸索著,石板上的字跡。(《夜野藤》為本體,比喻“人”,但不寫,保留了盲目摸索的特點。)
有時候我開著自己的車路過這裏,總會看到生銹的手臂伸出鐵軌,戳向遠方。(以“軌”為本體,比喻“人”,但不寫,保留了人伸臂向遠處戳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