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朗誦強調藝術表現,要求氣息充沛,音色優美,感情強烈,聲音變化。朗誦本質上是壹種“朗讀”,是壹種應用性的清音朗讀,更註重規範句子的完整性和語義的精準性,將原文的主旨清晰準確地轉化為相應的有聲語言,以喚起聽眾的理性思考。
3、誦經壹般指舞臺誦經表演,比誦經的要求更全面,更有藝術性。雖然誦經也是照著書面材料念,但需要熟悉材料,背誦,註意語言表達技巧,不僅要傳達思想,還要傳達感情,通過面部表情、動作、手勢、體態等來增強表達效果。同時可以利用化妝、音樂、燈光等技巧來加強感情的表達。相對來說,在這些方面,誦經是“弱”的。
4.朗誦往往更加嚴謹規範,壹般要求主講人使用標準普通話。而誦經,當然也需要規範和標準,但在現實生活中,在聽者聽得懂、聽得懂的前提下,方言誦經也是存在的,比如文件社論、司法文書,甚至課堂教學中的誦經。
5、誦經的場合壹般較大,地點確定,往往要有壹個群體對象,誦經的對象可以是壹個人,也可以是幾個人甚至更多,人數比較隨意,地點也比較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