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藝”認為作品要符合自然創造,貼近現實;二是必須符合受眾心理,符合預期;第三,要符合藝術規律,適度運用。基於此,提出了壹個總的原則:適當就是合理。
詩歌藝術體現了壹種在繼承傳統中求新的現實精神。它繼承了亞裏士多德,開啟了文藝復興和後期古典主義理論的終結,對16世紀至18世紀的文學創作,尤其是戲劇和詩歌的創作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賀拉斯的哲學思想;
賀拉斯認為,詩歌的任務是繼承神的意誌,指導生活。模仿自然時允許虛構,但要合理,接近真實,“虛構的目的是為了使人快樂”,“寓教於樂,不僅是為了說服讀者,也是為了使他喜愛,以滿足期待”。
詩人“應日夜把玩希臘實例”,應在生活和習俗中尋找真實的實例,學習忠實於生活的語言,發現人的類型和特點,創造壹些具有時代特征的詞,這些詞可以遵循傳統主題,描寫傾向於刻板印象的人(如阿基利烏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