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主義傾向
劉禹錫的哲學思想具有鮮明的唯物主義傾向。他的主要作品是三篇關於天堂的散文。在宇宙觀上,他的唯物主義思想比柳宗元更進步。關於自然與人的關系,劉禹錫提出了天人“互贏互用”的觀點,具有積極的進取精神。他認為,人之所以產生理想主義,與社會現實密切相關。當“佛法偉大”的時候,如果社會是“為公而不為公”的話,人們就不會有福緣自天命的觀念。“法律大松綁”之時,社會上是非顛倒,人定勝天,於是天命論在天下推廣;當法律松懈時,社會上的是非不明,人們就會對命運持懷疑態度。劉禹錫用社會實踐解釋天命論的起源,是對認識論的壹大貢獻。這也是劉禹錫對有神論社會根源的看法。他認為,在壹個踐行法律的社會裏,不管是不是為了大眾,人們遵循正道就會得到回報,違背了善就會受到懲罰。人們會說,運勢取決於人的行為,與天道無關。法律松懈的社會,是非顛倒,賞罰不斷。人對不合理的現象找不到解釋,只好把壹切都歸結於上天。他還認為,當“理解”時,人們就不會談論“命運”;當妳“無知”時,妳不會不說出妳的命運。劉禹錫從法律松弛和理性無知的角度來解釋有神論的起源,可以說是獨樹壹幟。他指出上帝是人在壹定條件下創造出來的,這是有積極意義的。他在《天論三篇》中,試圖深化柳宗元與韓愈的論爭,進壹步探討天人關系。他認為“所有進入形狀裝置的人都是有能力的。”天(自然),有形者也大;人,尤其是動物。天可以,人不可以;人可以,天不能。“天人各有各的自然特性,“互勝”“互用”。雖然人們不能幹涉自然的功能和規律,但他們可以利用和改造自然。
尊重自然規律
劉禹錫以自然科學為基礎,補充了柳宗元的自然觀。在對自然的認識上,劉禹錫認為整個自然界充滿了有形的物質實體,天地之間沒有無形的東西。他批駁了魏晉玄學、佛教、道教關於“空”“無”是宇宙本源的學說,認為“空”是壹種特殊的物質形態,“空”不可能超越物質形態而獨立存在。這是對中國古代唯物主義自然觀的重大發展。關於宇宙萬物的產生和發展,他認為萬物的生長發育是壹個自然過程,動物、植物、人類都是天地陰陽相互作用產生的。他還認為,客觀世界的發展變化有壹定的規律,宇宙萬物都是在矛盾和相互依存中無休止地運動和發展的。基於此,他建立了天人關系理論,指出天地萬物都有其不同的功能和作用。大自然的作用在於萬物的生長和繁衍。在生老病死、健康衰老的自然發展過程中,萬物都遵循著強者勝、弱者敗的競爭規律;人的職能是利用自然規律和自然提供的物質資料進行各種生產活動,向自然尋求人們生活的必需品。劉禹錫提出:“天之能人,萬物皆生;人類所能做的將治愈壹切。“他認為天不能幹預人類社會的‘治’或‘亂’,人不能改變自然界的運動規律。他還主張無神論,並基於科學知識批判有神論。